第117章 与时俱进1(第2页)
然诸侯国欲壑难填,相互乱斗,“霸道”
便应运而生,从而产生了“春秋五霸”
;
进入战国,虽周王室尚在,可诸侯国之间不断相互吞并,战国七雄显露峥嵘,皆为霸主。
天下不再是一个霸主,而是多霸主并立,霸道已然行不通。
于是,以魏国李悝变法为开端,战国七雄一边相互争斗,一边进行内部变法。
各国变法中的曲折自不必说,只从结果上来看,唯有秦国变法最为彻底,并使秦国一举成为七雄之首。
可以说,秦能“灭六国、一四海”
,皆源于其彻底采用“法家治国”
。
然,严刑峻法,用于战时凝聚国力很有效,可用于秦立之后的和平时期,明显有所偏颇,也导致了秦二世而亡。
汉初时,高祖欲将法家力主的郡县制与周时的分封制并存、采取了黄老之道“轻徭薄赋、无为而治”
的治国之策。
可分封明显有着天生的弊端,导致高祖刚坐天下,就得忙着平定异姓王之乱。
而“无为而治”
也明显没有可延续性。
毕竟朝廷无为,不等于诸侯无为。
“七国之乱”
彻底宣布了“无为而治”
的终结。
到了武帝时期,“无为而治”
内不能助朝廷稳固大一统格局,外不能应对匈奴之虎视眈眈、时时扰边,举国上下瞬间陷入“无治国之本”
的混乱中。
董仲舒顺势而起,重构儒学,以孔孟儒学与阴阳五行相结合,提出“天”
是有意志的最高主宰,君权神授,君王受命于天等一系列理论基础,使孔孟儒学蜕变为“帝王之学“。
如此,不仅稳固了大汉的一统格局,也让君王的合法性得到了最根本的诠释。
此学说,完全满足了武帝的政治需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应时而生,“三纲五常”
也成了治国的伦理规范。
只不过,董仲舒的“三纲五常”
与孔孟的本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其本意是强调社会关系中每个人的角色定位与各尽其责,为“三纲”
提供了基础雏形。
孟子则进一步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之“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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