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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关键证人的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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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了。

陈默走进来时,脚步很轻。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领口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

林远抬起头,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陈默走到证人席前站定,双手放在栏杆上,指节泛白。

法官宣布开始作证程序。

林远翻开文件夹,取出一份盖有公章的评估报告。

他站起来,声音平稳:“控方申请传唤关键证人陈默,身份为原恒正所助理律师,参与涉案文书起草工作长达七年。

其配合调查时间超过九十天,所提供信息经专案组交叉验证属实,共涉及十一项违法操作记录。”

郑世坤立刻起身:“反对。

该证人与被告存在长期上下级关系,辞职后未获任何补偿,具备明显报复动机。

且其精神状态未经专业鉴定,不宜作为可信证言采纳。”

法官看向林远。

林远把审计报告原件递上去:“这份材料由证人亲手移交,包含三十七页手写备注和银行流水比对记录。

他在每一页都签了名,按了手印。

如果是为了报复,他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进证据链里。”

法庭安静了几秒。

法官翻完材料,点头:“准予作证。”

林远转向陈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恒正所工作?”

“2013年4月。”

陈默的声音低,但清楚,“负责合同审查和诉讼文书起草。”

“谁直接管理你的工作?”

“郑世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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