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法庭上的激烈辩论
林远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纸页边缘被他捏出一道折痕。
法庭里很安静,只有书记员翻动记录本的声音。
郑世坤站在对面,双手交叠放在讲台上,语气平稳地说:“这份u盘原始备份,提取过程未按规定封存,属于非法证据,应当排除。”
法官看向林远。
林远站起身,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
那是《协助调查人告知书》的副本,盖着专案组的公章。
他把它举起来,声音不快也不慢:“我是在正式程序下参与证据管理的。
u盘移交时,有交接清单、时间记录和现场拍照。
编号‘b3-07’已在归档系统中标注存储位置,并于三日内补录完整手续。”
郑世坤笑了笑,“手续可以补,程序不能跳。
没有当场封存,就意味着数据可能被篡改。
这种电子材料,哪怕改动一个字节,整个证据就失效了。”
“那您是否承认,”
林远看着他,“只要流程上缺一步,再真实的证据都可以被抹掉?”
郑世坤没回答。
林远转向法官席:“最高法第124号指导案例明确指出,在侦查机关能够说明合理原因并及时补正的情况下,电子证据不应仅因形式瑕疵被排除。
本案中,u盘由陈默亲手交给行动人员,全程有监控录像佐证其未离视线。
提取后四小时完成登记,二十四小时内进入加密存储设备。
这符合实质合规原则。”
法官低头翻了几页材料。
郑世坤又开口:“就算能用,也不能证明内容真实。
谁能确定里面的数据不是拼接伪造的?律师先生,你总不会说,你自己听了一遍录音,就等于完成了鉴定吧?”
林远翻开自己的笔记本,纸页整齐,字迹清晰。
“我不需要自己鉴定。
这份u盘内含三段会议录音,分别对应三个不同时间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