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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公堂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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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满于故纸堆中寻得的“在室女分三成”

之前朝律条残文,如同在黑暗的隧道中窥见的一线微光,虽微弱,却指明了方向。

她与王二婶、刘氏、春兰仔细商议后,决定不再与刘虎在乡间纠缠,直接将这场争产案告上县衙,要求依据情理并参考古律遗意,对刘老栓遗产进行重新分割,确认刘氏对部分田产的继承权,并明确春兰对所垦荒地的所有权。

消息传出,赵家屯再次轰动。

女儿告兄长争产,这在本朝简直是闻所未闻的奇事!

支持者盼着立身堂能再创奇迹,打破陈规;守旧者则嗤之以鼻,认为赵小满等人是异想天开,必遭官府的训斥和律法的驳回。

升堂之日,县衙外照例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公堂之上,王县令依旧端坐,只是脸色比上次审理张屠户时更加复杂微妙。

他实在不想接这种挑战纲常伦理的烫手山芋,但碍于立身堂如今的声势和赵小满那“较真”

的性子,又不得不受理。

刘虎跪在堂下,一脸的有恃无恐,他坚信“父产传子”

是天理王法,自己稳操胜券。

赵小满、刘氏、春兰则跪在另一侧,神色肃穆而坚定。

“啪!”

王县令例行公事地一拍惊堂木(换了个新的),“下跪何人,所告何事?”

赵小满陈述案情,条理清晰,从刘氏侍疾尽孝,到刘虎停尸夺契,再到春兰垦荒之功,最后提出诉求:请县尊明察,依情依理,并参考古之良法,分割遗产,以彰公道。

刘虎立刻大声反驳:“青天大老爷明鉴!

祖宗的规矩,儿子的家业由儿子继承,这是天经地义!

我妹妹嫁出去又回来,那是她自家的事,哪有回来分娘家产业的道理?我堂妹更是外姓人,垦荒也是帮自家伯父,哪有占地为王的道理?她们这是胡搅蛮缠!”

王县令捻着胡须,面露难色,习惯性地想和稀泥:“嗯……刘氏侍奉父亲,其情可悯;春兰垦荒,亦属勤勉。

然则,律法所重,在于纲常秩序。

‘父产传子’乃维系宗法之根本,确无‘女承父产’之明条啊……依本官看,刘虎作为长子,继承田产乃是正理。

至于刘氏和春兰的辛苦,可由刘虎从田产收益中,酌情给予一些钱粮补偿,以全兄妹之情,你看如何?”

这又是典型的“各打五十大板”

、“维持现状”

的官僚套路。

刘虎闻言暗喜。

刘氏和春兰则面露焦急失望之色。

就在此时,赵小满再次开口,声音清越:“县令大人,律法虽无明条准许女承父产,但亦无明条禁止在特定情况下,女儿享有部分资产以补偿其付出、保障其生计。

且我朝律法多承前制,民女偶得前朝《梁律·户婚令》残卷,其中明确载有‘诸户绝,资产……在室女分三成’之条款!

足见古之立法者,亦并非完全漠视女子之权益!

今刘家有子,虽非‘户绝’,然刘氏侍奉父亲终老,其付出远超寻常,比照此律精神,予以部分田产,焉能谓无据?”

“前朝律令?”

王县令愣了一下,皱起眉头,“前朝旧律,岂能适用于本朝?此条……本官为何从未听闻?赵小满,你休要杜撰!”

他确实没听说过这条,甚至怀疑是赵小满编造的。

“大人若不信,可当场查验!”

赵小满似乎早料到他会如此说,从容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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