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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42章三命通会1(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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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己亥、辛卯之木。

《五行要论》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金数,内刚外和。

禀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济之以水火旺气,能建功立事,敢为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曰神龙之火。

遇水方贵,为六气之君火也。

《五行要论》云:“戊子含精神辉光全实之气,作四时保生之福,入贵格则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贵终吉。”

己丑,为天将之火,又为天乙本家。

含威福光厚之气,发越峻猛,贵局乘之,为将德,为魁名而建功。

《烛神经》云:“丑,胎养之火,其气渐隆。

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济物之功。”

庚寅、辛卯,岁寒之木。

雪霜无以改其操,况金能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

阎东叟云:“辛卯木自旺,春夏则气节挺拔,建功立事;生于秋则狂狷折挫,劲气不伸。”

壬辰,自库之水。

若池沼水积之地,忌金来决破。

若再见壬辰,是谓自刑,别辰无咎;遇多水、土皆喜。

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过,汗漫无归。

《五行要论》云:“壬辰水为正印,含清明润沃之德。

禀之者含容弘大,心识如镜。

春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类奸诈无德。”

癸巳,为自绝之水,名曰涸流。

若丙戌、丁亥、庚子壮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则源泉混混,盈科而进也。

《五行要论》云:“癸巳、乙卯,自绝自死之水,乃至阴退,藏真精啬,养凝成贵气。

贵局乘之,类是妙道,君之夙体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败之金,亦曰强悍之金。

遇火生旺,其器乃成。

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

《五行要论》云:“甲午金为进神魁气,具刚明之德。

秋冬则吉,春夏或凶;入贵格主科场建统众之功,非时带煞,则暴戾克忍,寡恩少义。”

乙未,偏库之金。

亦火制,而土生之则福壮气聚。

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

《五行要论》云:“乙未金在数为木库,又为天将。

具纯仁厚义之德,无往不吉。

贵格得之,是不世之英杰,魁镇士伦;常格得之,带煞冲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寿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

其气极微,假木相助,其气方生。

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

阎东叟云:“丙申,病火。

以木为文明之德,以水为旷达之性,以土为福慧之基;惟金为暴疟,纵有吉辰,革为不和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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