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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42章三命通会1(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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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土中之木。

忌重见土,若纳音土多,一生屯蹇。

金不能克,盖金气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见水多木盛而为贵格。

阎东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独立,和之以水火旺气则有英明秀实之德,入格则文章进达,福禄始终,然乘天将之气,主备历艰险,节操不移,方见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

根本繁盛,不忌众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见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贵。

阎东叟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庚子,厚德之土。

能克众水,不忌他木,盖木至子无气;若遇壬申之金,谓之明位禄,其贵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

众木不能克,盖丑为金库,丑中有金,见木何伤?《玉宵宝鉴》云:“庚子、辛丑土爱木而恶水,见木为官,见水不相宜。”

壬寅,自绝之金,癸卯,气散之金。

若见众火则丧气,惟水、土朝之则吉。

《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为虚薄之金,具仁柔义刚之德。

科冬刚健无凶,凶为吉兆;春夏则内凶外吉,吉乃先凶。

入贵格则志节英明,带煞则凶暴不能终也。”

甲辰,偏库之火。

多火助之,吉,所谓同气之求,以资其不足。

若见戊辰、戊戌木生之,为贵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

《五行要论》云:“甲辰为天将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气,入贵格则为特达,为文魁,利秋冬,不利于夏。”

乙巳,临官之火。

水不能克,盖水绝于巳;得水济之,则为纯粹。

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

《五行要论》云:“乙巳火含纯阳巽发之气,光辉充实,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丙午、丁未,银汉之水。

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

生旺太过,反伤于万物;死绝太多,又不能生万物。

《五行要论》云:“丙午,至崇之水,体南方温厚之气。

禀之者类有道气虚变,颖异有为,魁众出伦;丁未具足三才金数,得冲正之气。

禀之者主精神气全,性根高妙,尽变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

木绝于申,不能克。

若见金水多助,则富贵尊荣之格也。

己酉,自败之土。

其气不足,借火以相助之。

见丁卯、丁酉火则吉,切忌死绝。

畏辛卯、辛酉木,灾蹇夭折。

庚戌、辛亥,渐成之金。

不可见火,恐有所伤。

若得水、土相之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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