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神峰通考1(第3页)
吾尝屡见富贵夫子两全老妇,幼带八败,父母另将年命改造适人,及至临终,始夫子真造,以纪谱券,其夫又无大败之对。
乃我尝将此妇真造视之,果系夫子星秀,理得中和,八败谬说果然也,又或本然八字偏枯,
夫子星亏,又带八败,世俗之人,只谓其带败,不知其八字本然不差了。
故人择女之命,但以夫星为主,子星次之,柱中若有夫星,便以夫星论之,原无夫星,另寻他格。
盖夫贵妻亦贵,夫贫妻亦贫,富贵从夫,其理甚明,何以名其官星为夫?盖克我者,官星也。
则身受制于夫,不敢淫乱,不敢妒暴,又喜夫星生旺之运,及有财神助起其夫,大畏食神伤官之运,以克其夫也,若日方弱,夫星太旺,带有二三重者,此非好夫也,乃命之夫也,则喜食神伤官以制之,大运亦然。
若制之太过,则又不足,贵得中和。
大抵女命有夫则有子,子则从夫生,无夫则无子,子从何处觅?愚曾欲觅河准桥黄女为子妇,阅其八字不美拒之是
己未丁丑甲寅甲子
愚曰用丑中辛金为夫也,嫌未中丁火,钻入丑中,破去其夫星,再加丁火透出天干,寅中又有丙火进气,原夫星衰,而制夫星旺也。
吾推其运,入寅五月必死,果五月患痘疹而顽强也,又如淫乱娼婢之说,亦甚有理。
盖或身主太旺,无夫星以制之,或又无财星以为依托,尤且身主血气太旺,无官克制,无夫管摄,逾于规矩准绳之外,安得不放逸为淫为奔乎!
非特无夫,又且无子。
盖八字柱中无夫星,则子星何而生也?又或身主太弱,被其偏官正官,三四点夫星以制之,又无食神伤官以制其夫星,又或财多以挠其身主,虽曰官杀为夫也,此则非夫星也,乃克身之贼也。
若有此等,必须制夫之运。
又若日主无根,官杀太多,或从夫星,要行夫星旺处,盖弃命从杀从夫,如人舍命而从强贼也。
亦主富贵有子,但畏见从,苟或日主有根,而惟官杀太旺,又无克制,多是为婢为娼,是不得已而从人也。
此等八字,俱系淫乱。
或因八字有此旺身弱之病,而又带桃花,愚人不言八字偏枯之病,而浪以带桃花为名,此等之谬,有智之士,请当细察。
男女合婚说
原出吕才蛮灭之说,只以男女年,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
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
其谬甚矣。
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与日时,而能论人婚配者乎?若是有理,则天下之议婚者,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择下婚者而舍之,其书其易而不难,宜乎天下先天奇之妇,丧偶之矣。
夫何后世又有孤孀之患者?分虽出于宿世之所定,而亦由于议婚者之明也。
然议婚之礼,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
其理当何如耶?但当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心择妇命带伤官食神重者配之。
若妇命带伤官食神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
此系合婚之正理。
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无据之理,而议人之婚配也耶!
吕才说之谬,不足信也明矣。
总论子平谬说类
格曰:如《珞录子》,专以财官为主,据其为说亦谬矣。
虽人身以财官为依据财官太旺,日主太弱,则身主不难任其财官。
苟日主太旺,财官气轻,则财官不足身主之理。
以财官日主参看。
若子平书云:“财官轻而日旺,运行财官最为奇。”
此主至此至当可为看命之法则。
右《珞录子》所言,止要财官生旺,不看日主旺弱,岂不甚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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