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薪火相传 你亲亲我什么都能治(第2页)
陆酌光正值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只记得仰起头去看时,老陆头上的汗珠颗颗分明,饱满剔透,顺着他坚毅的轮廓往下滑落,滴在自己的脸上。
奇怪的是这滴汗在当时并未让他感觉出温度,却在数年之后的某一瞬间突然灼烫起来,令他不自在地反复去擦拭脸颊。
但是他的脸早已洗过千百遍,不管是汗还是血都洗了个干净,手指再也擦不到来自老陆的汗水,或者泪。
陆驰第一次在陆酌光面前落泪,是看见了河边蜷卧着的一具童尸。
他分明是个乞丐,却爱干净,天气热的时候三天两头带着陆酌光去河边清洗。
那日去得早,天色灰蒙蒙,陆驰正给小孩清洗黑漆漆的双脚时,瞥见草丛里有人。
他搁下陆酌光起身去看,拨开杂草后,孩童的尸体不着寸缕,蜷缩起来,年岁瞧着与陆酌光相当,因太瘦,身上根根骨头分明,肋骨处的皮甚至有可怕的紧绷之状。
毫无疑问,这孩子是饿死的,若是陆酌光不被老陆捡走,也会是这般模样,草草结束还未开始的人生。
老陆的泪水是无声的,却落得汹涌,陆酌光迈着湿漉漉的双脚走过去,仰头看他,就被雨水般的眼泪砸了满脸。
他脱了身上唯一一件外衣,虽说也破破烂烂,但裹住一个瘦弱幼小的孩子也足够。
他的断手连写字都费力,挖一个浅浅的坑几乎用了一整日,傍晚霞光万丈,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陆酌光静静坐在一旁,看着他埋了自己的衣裳,和衣裳里那的一具包着一层皮的骨架。
陆驰总是做着陆酌光不懂,其他乞丐也看不明白的事。
他虽然断了手脚,干不了力工,但显然是个饱读诗书之人,想要靠学识谋生并不是难事,却十年如一日地在街头流浪。
旁人若问起,他便说:“我这人年轻时冲动,惹上了麻烦,仇家现在还盯着呢,去哪谋生就是祸害人家,倒不如在路边捡一口吃的。”
那离开京城就是了啊。
有人说,天大地大,你有这本事,去哪儿讨不了生活?
“我的命,出了京城就不值钱了,会死得非常快。”
陆驰盯着慢吞吞吃饭的小子,手欠地戳了戳他鼓起来的腮帮子,笑说,“我得活着,至少在这小崽子长大前不能死。”
陆酌光那时还不知,有人已经私自下了决定将他据为己有,要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再传授些无用多余的礼节和愚蠢天真的信念。
“命。”
陆酌光张口说出的第一个字,也是他此生所学的第一个字,其实是十分可怕的东西,它无色无形,却能在悄无声息里轻松击溃千千万万的平凡人。
陆驰的命一如他亲手写下的那样,曲折、潦草,乍眼一看十分丑陋,但更多还是豁达与开朗,自在而无拘。
有时陆酌光会思考,若是当年陆驰没有死,会不会对他这个连考秀才都吃力的养子失望。
临终前那一句匆匆的叮嘱,究竟是他抱着天马行空的幻想以为有一日天降鸿运,令乞丐身份长大的陆酌光获得入学、科考的资格;还是一直都明白,他死之后那位当初给他舞弊名单的赵大人会接手这个只有五岁,状似傻子的孩子。
他可曾恨过赵执?或是后悔当初举发那一张名单?
若是不为毫无血脉关联的孩子捡那一枚落在街中的铜板,或许也就不会草草地死在阖家团圆、张灯结彩的除夕夜。
陆驰,你心怀霄野,本应直上九天,平步青云,却因一时冲动毁了一切。
你可曾在流浪街头的日日夜夜中后悔当初鲁莽的决定,惭愧自己这平凡、庸碌的残生?可曾在大雪纷飞,生命走到尽头的那一刻,后悔从乱葬岗捡起一个天生有缺的孩子,为了给他捡那守岁的一文钱送了命?
酌饮一瓢天光是你的毕生志向,还是你编织的一场这天下世人皆能分得一缕天光,安度朝夕的大梦呢?
你长眠于旧年之终,新年伊始,可知从那场大雪之后,有人将守岁铜板常年携带,却再没有庆祝过春节。
可是又疯癫又奇怪的人已死多年,陆酌光便是有再多的问题,也只能对着石碑发呆,无人回答。
先前放在坟前的头颅已经腐烂干净,碑前摆着酒杯和肉,原本长出来的杂草被他清扫,方圆只有这么一座坟,虽说稍显孤僻冷清,但位置却好,立于山顶上,能远远眺望京城。
陆驰若有灵,此时也应当得知曾经害他的人已死,沉疴旧账清算了个干净,昔日他想做的,他希望的,皆已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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