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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历书第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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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

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

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

时鸡三号,卒明。

抚十二节,卒于丑。

日月成,故明也。

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

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

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

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

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只物类之官,是谓五官。

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

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

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

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

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

舜亦以命禹。

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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