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历书第四1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
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
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
时鸡三号,卒明。
抚十二节,卒于丑。
日月成,故明也。
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
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
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
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
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只物类之官,是谓五官。
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
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
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
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
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
。
舜亦以命禹。
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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