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天封神各大氏族伏羲氏七(第2页)
之后,双方需在部落的祭坛前举行仪式:男子牵着女子的手,向天地叩拜,以示顺应天意;向长老叩拜,以示得到族中认可;夫妻相对叩拜,以示此后同甘共苦。
仪式结束后,女子方可跟随男子回到家中,成为其明媒正娶的伴侣。
更重要的是,伏羲明确了“同姓不婚”
的原则。
那时的部落已有了简单的姓氏,多以图腾或居住地为号。
他规定,凡同姓者,无论相隔多少代,都不可结为夫妻。
“同姓同源,血脉相近,结合则子孙多疾。”
他在解释这条规矩时,举了部落里的例子:“你们看那棵老槐树下的夫妇,本是同出一脉,生下的三个孩子,两个聋哑,一个跛足。
此非天意,乃人违其道也。”
这条规定起初遭到不少抵触。
有些部落规模小,同姓之间早已相互依存,突然禁止通婚,让许多人难以接受。
伏羲没有强制推行,而是带着大家观察自然:他指着同一片土地上生长的小麦,若是年年留种,麦粒便会越来越小;若是换了别处的种子,收成则会更加丰厚。
“人亦如此,”
他说,“血脉需有新气注入,方能兴旺。”
渐渐地,人们发现,遵循婚嫁之礼的家庭,子女往往更健康聪慧;不同姓氏结合的夫妇,家族也愈发兴旺。
那些曾经抵触的部落,开始主动效仿,“俪皮为聘”
“同姓不婚”
的习俗,像河流一样,慢慢渗透到各个部落的生活中。
随着婚嫁之礼的推行,家庭的概念逐渐清晰。
伏羲又着手规范亲属间的称谓:称父之父母为“祖父母”
,称母之父母为“外祖父母”
;同父母所生为“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者为“异母兄弟姐妹”
……这些看似简单的称谓,实则是在梳理血缘的脉络,让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家族中的位置。
他还为夫妻定下了基本的责任:男子需在外狩猎、耕种,为家庭提供食物;女子需在家纺织、抚育子女,维系家庭的运转;夫妻之间需相互尊重,不可随意抛弃对方;父母需抚养子女至成年,子女需赡养父母至终老。
这些规定,如同为家庭这颗“社会细胞”
注入了秩序,让其得以稳定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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