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宋神宗 > 第320章 改革宗人府下

第320章 改革宗人府下

目录

他顿了顿,看向侍立一旁的李宪:

“李宪,将朕所拟的几条章程,念与太皇太后、太后、皇后及诸位宗亲听。”

“老奴遵旨。”

李宪上前一步,从袖中取出一卷裱糊工整的绢本展开,用他那平稳而清晰的嗓音宣读起来:

“为定宗室万世之基,明亲亲管理之制,特拟定条陈如下:

一、强化宗正寺,更立‘宗人府’。

擢宗正寺为直接对皇帝负责之独立衙署,更名为‘宗人府’。

由皇后殿下或太后殿下兼‘判宗人府事’,以示皇家重亲亲之道。

设宗人令二员:一由宗室近支贤王充任,一由朝中德高望重之士大夫充任,共掌府事,互相参详,以示公允。

宗人府下设四厅:

谱牒厅:设玉牒馆,掌修《皇室谱牒》。

每十年一大修,三年一小修,详载宗室子孙生卒、婚嫁、爵位承袭、功过事迹,务求清晰分明,以为管理之本。

考功厅:掌宗室子弟之教育、考课(即‘考封’)、及平日言行功过记录,以为赏罚升黜之据。

俸给厅:严格依祖宗定制及新定《宗室条制》,按爵位等级、亲疏远近,发放岁禄、赏赐。

并总理宗室公帑,经营田庄、铺面等,以补用度。

讼狱厅:审理宗室内部田土、婚姻、继承等纠纷,及违犯《宗室条制》之行为。

有权议处罚俸、降爵、暂夺恩赏、乃至奏请除籍、圈禁等罚,然重罚需报请陛下核准。

二、刊定《宗室条制》,严行‘五代而斩’与‘赏赐定额’。

将‘五代而斩’、‘赏赐定额’及各项管理细则,刊印成《宗室条制》,颁行宗室,使上下皆知,执法有据。

明确‘五代’计算之始:以太祖皇帝、太宗皇帝兄弟为第一代。

今熙宁年间,已传至第五代(世字辈)、第六代(令字辈)。

自本次修制之后新生之宗室,严格以五代为限。

设立过渡,以示宽仁:

对现有宗室进行勘验。

凡已出五代者(如太祖、太宗皇帝之玄孙的孙辈),予以温和除籍:保留赵姓,一次性发给安置银钱,转为平民身份,准其参加科举,自谋出身,朝廷不再供给岁禄。

对仍在五代之内者,维持其现有爵禄待遇直至终身。

然其子孙承袭时,须严格按照新制办理,不得逾越。

设定岁支总额:以熙宁三年宗室总支出为基准,核定岁支封顶之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