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党章修订
“第一条,以‘民为邦本’作为思想根基。
社会主义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儒家主张‘民为邦本’,二者在根本目标上一致。
具体实践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制定政策时,同时参考生产数据和群众反馈,不得单方面以指标为依据。”
“第五条,吸收‘和而不同’理念,指导党内民主。
允许不同意见存在,但需遵循‘四个服从’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八条,将‘务实精神’纳入党员考核。
评价标准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数量,政策落地的成效,群众投诉的处理效率。
反对空谈理论,反对形式主义。”
文件刚念完,就有代表提出疑问。
来自衡域省的农业干部张长河站起来:“传统文化里有‘劳心者治人’的说法,这和‘无产阶级平等’是不是冲突?纲要里没说怎么处理这种矛盾。”
朱昭熙这时第一次开口,声音平稳,对于这些问题她也已经思考了很久,对于这些问题,也是早有准备:“处理原则在文件第六条已经有了明确的指导,那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劳心者治人’这些语句肯定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理念的,那就需要摒弃。
但‘格物致知’的务实方法,‘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精神,属于精华,要吸收。
判断标准只有一个:是否有利于无产阶级团结,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
我们需要秉承着扬弃的态度,来对待咱们中华传统文化。”
她的解释没有展开论述,直接点明判断依据。
张长河点头坐下,没有再追问。
接下来的讨论集中在具体操作层面:如何在农村支部讲解
“民为邦本”
,避免普通百姓觉得咱们还处于封建皇权的旧时代,百姓才是国家的主人;工厂的
“师徒制”
如何融入
“平等互助”
理念,打破传统师徒制的等级分明,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问题。
第二天的议程聚焦党章修订。
现行党章还是朱昭熙和蒋谦等人一拍脑袋制定的,毕竟当年朱昭熙等人也是在这个时代开天辟地第一次建党,所有事情都是从无到有的建设的,
共五章二十一条的党章,已无法适应现在的状况了。
修订草案增加到八章四十五条,新增内容包括
“党员权利保障”
“基层组织选举办法”
“纪律处分程序”
。
“修订草案第三章第十一条:党员对党组织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党组织申诉,上级需在三十日内书面答复。
不得因申诉扣减考核分数,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六章第二十九条:支部委员会选举实行差额制,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百分之二十,得票过半数方可当选。
禁止指定候选人,禁止代投选票。”
这些条款引发了激烈争论,有老党员担心,“差额选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