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律师的敲诈勒索案6(第2页)
于波点点头。
“我打算尽快会会那位主办检察官,和他聊聊。”
“这一步少不了,但是聊什么,怎么聊呢?”
于波问。
杨毅的目光在于波和张程鹏的脸上扫过,说道,“既然你们被指控敲诈勒索,那就得把这个罪名打掉。”
“不是敲诈勒索,那能是什么?”
于波饶有兴趣地望着杨毅。
“维权过度。”
杨毅不慌不忙地说。
于波和张程鹏会意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这种可能性他们已经预料到了。
于波皱皱眉,对杨毅说,“可是绝大部分的维权过度,都是按敲诈勒索判的。”
“没错儿,但不是全部。”
杨毅咧了咧嘴,“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其它的抓手吗?”
于波摇摇头说,“我是没想到。”
“所以啊,我们只能从这个口子突破。”
杨毅吁了口气,“再说我们在北京,北京还算开明,至少很少跨省抓人,而且前几年海淀那个判例还是挺有名的。”
“你是说华硕那个案子?”
“对啊,你也查到了,是吧?”
杨毅瞄了瞄于波,“你们才要10万人民币,人家可是要了500万美元,最后检察院不还是不起诉?”
“那个我知道,”
于波点点头,迟疑着问道,“可是往维权过度上靠,是不是没什么把握?”
“那咱们就把它做把握喽。”
杨毅挑挑眉,眼中闪过光亮,“咱们首先确认一下,是不是没有别的办法?”
“是吧。”
于波有些不情愿。
“既然没别的办法,我们就得琢磨,怎么在法理上推翻敲诈勒索。
咱们别忘了,你们管对方要钱,本身就是维权,过度不过度咱们再说。”
“嗯,”
于波再次点头,看着杨毅说道,“那你具体说说。”
杨毅喝了口茶,“这事儿得分两个维度和检察院掰扯。
第一个,你们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本来就没有嘛。”
于波嘟囔了一句。
杨毅笑了笑,继续说道,“你本身就是律师,我就说干货了。
关于敲诈勒索罪,必须依靠案件的客观情况来认定,认定的依据有两方面,一是索赔主张缺乏客观事实依据,二是索赔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索赔主张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无论你们的索赔金额有多离谱,都谈不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于波一点就透,眼前一亮,笑着说,“有道理,我真没想到这事儿能倒过来说。”
“这就是法律理解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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