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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风中的书与信三(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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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先生之才,不止于律法。

其接管兰芳经济,手段亦是高明。

伍先生设立“兰芳开发银行”

,废除兰芳旧有杂乱之“公司票”

,统一发行改组新公司的票券。

此券以总会在香港及旧金山之黄金、白银储备为本,信用坚挺,立时取代荷盾,成为西婆罗洲我会控制区内之唯一硬通。

伍先生利用旧金山总会新成立的远洋贸易公司,遍布全球之航运网络,绕开巴达维亚之监管,开辟“东万律-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

之黄金航线。

将婆罗洲之林木、橡胶、金砂,源源不断运出,换回我军急需之粮食、药品、机器与钢材。

至光绪六年底,兰芳故地,已非昔日松散之“公司”

,而系高度军事化之兵营、兵工厂、训练营地。

婆罗洲已渐成我会在南洋之后方堡垒。

其一,可为苏门答腊输送兵员、弹药;其二,可为应对荷夷未来之入侵,做足准备;其三,其本身,即是我会图谋南洋全局之“剑柄”

阿昌叔与伍廷芳先生,一武一文,配合无间,功不可没。

其三:柔佛战线。

此地,北靠英属海峡殖民地,南望新加坡,地处马六甲咽喉。

荷夷势力不及,英夷乐见其(柔佛)繁荣以制衡荷夷。

此地之苏丹阿布巴卡,素有“亲华”

之名(实为“亲商”

),乃我会最佳之渗透对象。

光绪六年度,柔佛之“种子计划”

已全面铺开,其核心有二:取地、移人。

南洋事务处去年曾以总会名义,助苏丹阿布巴卡修筑新山王宫,并资助其访英之行,

总会利用与阿布巴卡之良好关系,以广利、福兴、源昌等十三家商号名义,依柔佛港契制度,于新山(Johorbahru)周边,获取港主身份。

截至年底,我会在柔佛已获港契二十七张,名下土地逾九万亩,多为内陆雨林。

苏丹阿布巴卡乐见其成,盖我会所纳之税,已占柔佛全年税入之两成。

如今这些“港脚”

(一个标准的“港脚”

(种植园据点)通常占据一条河流的支流流域。

)多为甘蜜和胡椒园,除容纳种植工人生活外兼组织军事训练之能。

总会已成为柔佛最大的港主。

此多赖公与直隶总督李文忠公(鸿章)所定“移灾”

之大计。

光绪六年,华北大荒余波未平,流民满地。

公以“解朝廷之忧,救灾民之命”

为名,与李公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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