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命理探源原文在线阅读 > 丙火四则二
丙火四则二(第2页)
原文:
壬水化木,是以不佳。
译文:
壬水(若)转化为木,因此是不好的。
注解:
五行中壬水可生木,壬水若生木则无法直接润泽丙火,故对调候旺丙火而言效果不佳。
原文:
辛金化水未成,是以多害。
译文:
辛金(若)转化为水还没成功,因此多有危害。
注解:
辛金本可生水,若生水作用未能达成,既无法助力水势润火,又可能因金被火克等原因,对命理产生较多危害。
原文:
明年交丑运,三合金局。
身财两旺,必可尽释愁肠。
译文:
明年进入丑运,(丑与原局中相关干支)三合形成金局。
自身(丙火)与财星(金)都旺盛,一定可以完全消除忧愁烦恼。
注解:
“丑运”
指行丑字的大运。
“三合金局”
是五行三合局的命理现象,丑与相关干支合为金局,金为丙火之财,故言身、财两旺,能消除愁绪。
原文:
接后庚运十年,若不家肥金积,吾不信也。
译文:
接着后面行庚金大运的十年,如果不是家庭富裕、钱财积聚,我是不相信的。
注解:
“庚运”
指行庚金的大运。
庚金为丙火之财,行庚金大运时财星得势,故推断此阶段会家庭富裕、钱财增多。
原文:
妻三,子一。
译文:
妻子有三位,子女有一位。
注解:
直接论断配偶数量和子女数量,是命理对婚姻、子女情况的具体推断。
原文:
己丑
丙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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