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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火四则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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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

癸丑

子

甲

命

安

七六

五四

三二

十初

七七

七七

七七

七七

丁戊

己良

辛壬

癸甲

未申

酉戌

亥子

丑寅

台造,日元之丙,在五行属火。

日枝之午藏丁,在五行亦属火。

合计之,不过二火而已。

年干明见癸水,年时二支之丑与命宫之子又各藏癸水。

时干特立己土,年时二支之丑与日支之午又各藏己土。

合计之,水固有四,土亦有四。

就数目论之,火占少数,水与土俱占多数。

水多克火,土多晦火,谓为火衰水盛,土盛火衰。

谁曰不宜,

译文:

命造干支为己丑、丙午、乙卯、癸丑。

命宫等对应为子、甲、命、安,大运等阶段为七六、五四、三二、十初,还有七七、七七、七七、七七,以及丁戊、己良、辛壬、癸甲,未申、酉戌、亥子、丑寅。

您的命造,日元为丙火,在五行中属于火。

日支午火中藏有丁火,在五行里也属于火。

总计起来,不过只有两处火罢了。

年干明面上有癸水,年支丑、时支丑以及命宫的子中又各自藏有癸水。

时干有己土明透,年支丑、时支丑和日支午中又各自藏有己土。

总计下来,水本来有四处,土也有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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