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命理探源原文在线阅读 > 丙火四则二
丙火四则二(第3页)
乙卯
癸丑
子
甲
命
安
七六
五四
三二
十初
七七
七七
七七
七七
丁戊
己良
辛壬
癸甲
未申
酉戌
亥子
丑寅
台造,日元之丙,在五行属火。
日枝之午藏丁,在五行亦属火。
合计之,不过二火而已。
年干明见癸水,年时二支之丑与命宫之子又各藏癸水。
时干特立己土,年时二支之丑与日支之午又各藏己土。
合计之,水固有四,土亦有四。
就数目论之,火占少数,水与土俱占多数。
水多克火,土多晦火,谓为火衰水盛,土盛火衰。
谁曰不宜,
译文:
命造干支为己丑、丙午、乙卯、癸丑。
命宫等对应为子、甲、命、安,大运等阶段为七六、五四、三二、十初,还有七七、七七、七七、七七,以及丁戊、己良、辛壬、癸甲,未申、酉戌、亥子、丑寅。
您的命造,日元为丙火,在五行中属于火。
日支午火中藏有丁火,在五行里也属于火。
总计起来,不过只有两处火罢了。
年干明面上有癸水,年支丑、时支丑以及命宫的子中又各自藏有癸水。
时干有己土明透,年支丑、时支丑和日支午中又各自藏有己土。
总计下来,水本来有四处,土也有四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