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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年神煞及月建吉凶
原文:
古歌云:太岁、剑锋、伏尸同。
二曰太阳,并天空。
三是丧门,及地丧。
四为勾绞,贯索同。
五值官符,联五鬼。
六逢死符,小耗从。
七见岁破,与大耗。
八临暴败,天厄宫。
九应飞廉,白虎位。
十来卷舌,福星宗。
十一天狗,吊客患。
十二病符,切莫逢。
译文:
古歌云:太岁、剑锋、伏尸三星同现。
第二句为太阳与天空二星。
第三句为丧门与地丧二星。
第四句为勾绞与贯索二星。
第五句为官符与五鬼二星。
第六句为死符与小耗二星。
第七句为岁破与大耗二星。
第八句为暴败与天厄二星。
第九句为飞廉与白虎二星。
第十句为卷舌与福星二星。
第十一句为天狗与吊客二星。
第十二句为病符星,切记不可逢遇。
注解:
此古歌出自《神峰通考》《星平会海》等典籍,以十二地支为序,每句对应流年神煞组合。
如“太岁、剑锋、伏尸同”
指子年生人逢子年(本命年)时,太岁、剑锋、伏尸三星同现,主需防伤病与健康隐患。
神煞体系中,吉神如太阳主贵人相助,凶煞如白虎主血光之灾,需结合八字五行生克综合判断。
袁树珊在按语中指出此歌诀“凶煞十之九,吉神十之一”
,强调不可机械套用。
原文:
以生年为主,每句一位,以次顺排。
假如今年甲子流年,即以子起太岁、剑锋、伏尸。
丑起太阳、天空。
寅起丧门、地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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