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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年神煞及月建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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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古歌云:太岁、剑锋、伏尸同。

二曰太阳,并天空。

三是丧门,及地丧。

四为勾绞,贯索同。

五值官符,联五鬼。

六逢死符,小耗从。

七见岁破,与大耗。

八临暴败,天厄宫。

九应飞廉,白虎位。

十来卷舌,福星宗。

十一天狗,吊客患。

十二病符,切莫逢。

译文:

古歌云:太岁、剑锋、伏尸三星同现。

第二句为太阳与天空二星。

第三句为丧门与地丧二星。

第四句为勾绞与贯索二星。

第五句为官符与五鬼二星。

第六句为死符与小耗二星。

第七句为岁破与大耗二星。

第八句为暴败与天厄二星。

第九句为飞廉与白虎二星。

第十句为卷舌与福星二星。

第十一句为天狗与吊客二星。

第十二句为病符星,切记不可逢遇。

注解:

此古歌出自《神峰通考》《星平会海》等典籍,以十二地支为序,每句对应流年神煞组合。

如“太岁、剑锋、伏尸同”

指子年生人逢子年(本命年)时,太岁、剑锋、伏尸三星同现,主需防伤病与健康隐患。

神煞体系中,吉神如太阳主贵人相助,凶煞如白虎主血光之灾,需结合八字五行生克综合判断。

袁树珊在按语中指出此歌诀“凶煞十之九,吉神十之一”

,强调不可机械套用。

原文:

以生年为主,每句一位,以次顺排。

假如今年甲子流年,即以子起太岁、剑锋、伏尸。

丑起太阳、天空。

寅起丧门、地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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