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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夜子时与正子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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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万育吾曰:昼夜十二时,均分百刻。

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

大刻总九十六,小刻总二十四。

小刻六,准大刻一,故共为百刻也。

译文:

万育吾说:白天和黑夜共十二个时辰,总共分为一百刻。

每个时辰有八个大刻,两个小刻。

大刻总计九十六刻,小刻总计二十四刻。

六个小刻相当于一个大刻,所以总共是一百刻。

注解:

“昼夜十二时”

即古代一天的十二个时辰,对应现代二十四小时。

“大刻”

“小刻”

为古代细分时辰的单位,通过“六小刻准一大刻”

的换算,实现“百刻为一日”

的计时体系,是传统历法计时的基础。

原文:

上半时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后小刻为初四。

下半时之大刻亦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后小刻为正四。

译文:

每个时辰的上半时包含四个大刻,开头称为初初,接着是初一、初二、初三,最后一个小刻称为初四。

下半时也包含四个大刻,开头称为正初,接着是正一、正二、正三,最后一个小刻称为正四。

注解:

“上半时”

“下半时”

为每个时辰(两小时)的细分,各约一小时。

“初初、初一”

等为刻的具体名称,用于精准标识时辰内的时间位置,体现传统计时的细致性。

原文:

若子时,则上半时在夜半前,属昨日。

下半时在夜半后,属今日。

亦犹冬至得十一月中气,一阳来复,为天道之初耳。

译文:

至于子时,它的上半时在半夜之前,属于前一天。

下半时在半夜之后,属于当天。

这就像冬至是十一月的中气,阳气开始复苏,是自然规律的开端。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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