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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夜子时与正子时不同
原文:
万育吾曰:昼夜十二时,均分百刻。
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
大刻总九十六,小刻总二十四。
小刻六,准大刻一,故共为百刻也。
译文:
万育吾说:白天和黑夜共十二个时辰,总共分为一百刻。
每个时辰有八个大刻,两个小刻。
大刻总计九十六刻,小刻总计二十四刻。
六个小刻相当于一个大刻,所以总共是一百刻。
注解:
“昼夜十二时”
即古代一天的十二个时辰,对应现代二十四小时。
“大刻”
“小刻”
为古代细分时辰的单位,通过“六小刻准一大刻”
的换算,实现“百刻为一日”
的计时体系,是传统历法计时的基础。
原文:
上半时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后小刻为初四。
下半时之大刻亦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后小刻为正四。
译文:
每个时辰的上半时包含四个大刻,开头称为初初,接着是初一、初二、初三,最后一个小刻称为初四。
下半时也包含四个大刻,开头称为正初,接着是正一、正二、正三,最后一个小刻称为正四。
注解:
“上半时”
“下半时”
为每个时辰(两小时)的细分,各约一小时。
“初初、初一”
等为刻的具体名称,用于精准标识时辰内的时间位置,体现传统计时的细致性。
原文:
若子时,则上半时在夜半前,属昨日。
下半时在夜半后,属今日。
亦犹冬至得十一月中气,一阳来复,为天道之初耳。
译文:
至于子时,它的上半时在半夜之前,属于前一天。
下半时在半夜之后,属于当天。
这就像冬至是十一月的中气,阳气开始复苏,是自然规律的开端。
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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