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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官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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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撮要》

《子平撮要》说:“用作用神的正官不可被伤官克伤。”

又说:“官星轻弱时,见财星是福运。”

《继善篇》说:“有官星有印星,无破坏则可成为朝廷重臣。”

《玄机赋》说:“官星重叠克身,只宜用伤官制伏。”

详细阐释

一、为何“用之官星不可伤”

若日主强旺(自身五行强旺),八字中比劫星(同类五行)重重叠叠,财星却稀少,正依赖正官星(克我之五行)克制比劫,使其不敢夺财(比劫夺财为忌,官星制比劫为护财)。

类比现实:好比家庭富裕,全凭法律(官星)保护财产。

若世道混乱、官法失效(伤官伤官),则盗贼(比劫)横行,身家不保。

命理逻辑:正官作为用神,核心作用是“抑劫护财”

若被伤官克伤,比劫失去制约,必夺财生乱,故不可伤。

故《子平撮要》说:“用之正官不可伤。”

二、为何“官轻见财为福利”

若日主强旺,八字中比劫重、官星轻(官星力量弱),仅凭无力的官星,无法制伏强旺的比劫,必须借财星(官星之母)生扶官星,官星才能有效发挥制劫作用。

类比现实:好比因纠纷涉讼,既有充足理由(官星有理),又有富裕地位(财星助官),官长必秉公裁判,使纷争平息。

命理逻辑:财星生官,官星得财星助力而强旺,方能制伏比劫,形成“财生官,官制劫”

的流通链条,故官轻见财为福。

故《子平撮要》说:“官轻见财为福利。”

三、为何“有官要有印”

若日主太弱(自身五行衰弱),八字中官星旺强(官星克身),比劫星稀少(无同类助身),必须依靠印星(生扶日主之五行)生扶日主,官星才能转凶为吉(官星生印,印生日主,形成贵格)。

类比现实:好比人已获得功名(官星),又得到权印(印星),即可肩负重任、福泽众人;否则只是闲散小官,难有作为。

命理逻辑:印星为“通关之神”

,官星生印,印生日主,使“官克身”

转化为“官生印、印生身”

的贵显格局,故需官印双全。

故《继善篇》说:“有官有印,无破作廊庙之材。”

四、为何“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若日主太弱,八字中官星叠出(官星过多克身),又无印星(无法化官生身),导致“有克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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