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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伤官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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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歌》与子平命理论伤官

《古歌》说:“伤官伤尽最为奇。”

又说:“伤官见官祸百端。”

《子平撮要》说:“伤官尤其喜见财星。”

《玄机赋》说:“伤官用印宜去财。”

《古歌》还说:“伤官不怕比劫逢。”

详细阐释

一、为何“伤官伤尽最为奇”

若日主强旺(自身五行强旺),八字中比劫星(同类五行)重叠出现,而财星稀少,正依赖伤官星(日主所生之五行)生财,方能尽其妙用(将过剩的比劫能量转化为财富)。

类比现实:好比一个人年少家贫,必须振奋精神、拓展事业(以伤官生财),才能改变命运。

命理逻辑:伤官为“泄秀”

之神,日主强旺则比劫过盛,需伤官宣泄其气、生财为用。

若八字中无官星(或官星被制),则伤官无制敌之患,纯粹生财,故为“奇贵”

故《古歌》说:“伤官伤尽最为奇。”

二、为何“伤官见官为祸”

若日主强旺,八字中比劫重叠,伤官星又强旺当权(如月令为伤官),此时若见正官星(克我之五行),伤官必因“阴阳相战”

而奋起克伤官星(伤官为阳,官星为阴,同性相斥)。

类比现实:好比有人违背法理、涉入诉讼,却恃强凌弱、侮慢官长,岂有不遭责罚之理?

命理逻辑:伤官本为“叛逆之神”

,官星代表规则与权威,二者相遇则“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易招官非、冲突。

故又说:“伤官见官祸百端。”

三、为何“伤官喜见财星”

若日主强旺,八字中比劫重叠,伤官与正官处于“对抗状态”

(伤官克官),必须用财星(伤官所生之五行)化解矛盾(形成“伤官生财,财生官”

的流通链条)。

类比现实:好比得罪官长获罪,若判处罚金(财星),即可破财消灾,化冲突为和谐。

命理逻辑:财星为伤官与官星的“通关之神”

,伤官生财,财星生官,使对立的能量转化为“生扶”

关系,故伤官喜财星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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