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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命案之光市杀人(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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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却成为废除死刑和拥护死刑两大法理的正面对抗。

第一、二审时,被告福田对于犯行的经过以及对受害人的杀意完全没有否认也没有争论的地方。

可是到三审,由最高法院开庭公审,福田被告的辩护律师从原本的两人改成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之后,突然全盘否定之前的供述。

辩护团的主任律师--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见被告时,被告向他宣称当时他对受害人本村弥生以及本村夕夏并无杀意。

之所以没有在一、二审的时候提出,是因为被告当时的主张并没有被采纳。

世纪辩护团提出以下的主张:

"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

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

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

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

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

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还好,检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给友人的信件做为证据。

对照一审跟二审法官认为"

被告未来仍然有无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经有悔改之意的说词"

与福田被告查出信件的内容,无疑是一大讽刺。

本村洋虽没有庞大律师团助阵,却不是孤军奋战,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替本村加油打气。

同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

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诉最高法院。

但本村洋说,"

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

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

胜利"

的喜悦。

2002年审下了无期徒刑的判决时,本村先生曾经这样说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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