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人性的人(第10页)
据村民们反应,张永明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生活、工作能力,只是比较孤僻。
据他的棋友们说,他在下棋时表现得很平静,很守规矩,从不悔棋。
2012年的判决书提到张永明在1979年的那次杀人是「为财」。
这要不是1979年张永明被抓捕后自己的说辞,要不就是当年警方的推测——死者杨树荣消失那天身上刚好有18元卖米钱。
但这个动机并不很合理。
张永明和死者杨树荣是同事,都是生产队的职工,即便当地收入低,当年的18元也算不上巨款。
(张永明在1974年伤害陆士荣后就曾赔偿医疗费几十元。
)目前也没有信息显示张永明在当时急需用钱。
他突然为了18元杀害一个同事兼好友,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杨树荣被发现时全身赤裸,手脚折断。
如果张永明真的是为了抢钱并灭口,有必要如此残忍地对待好友的尸体吗?
在30多年后的案件中,钱更显然不是作案动机。
死者的手机、首饰、衣物等物全都在张永明家原封不动留着,未被销赃。
张的天花板上有许多死者的物品,其中一个黑色钱夹里有属于李桐的5张1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在李桐遇害大半年后,这500元都没从钱包里拿出来。
如果不是为钱,张永明为何杀人?是想报复社会吗?
警方确认的受害人几乎全是年轻男性(除了一名40岁民工)。
纯粹想要报复社会的人,追求死亡数字越大越好,不太会显示出对性别、年龄的偏好,而是主要考虑作案便利性,因此更容易挑独行的女性、独居的老人、放学的孩子下手。
杀害年轻男性的难度最大、很难下手、容易失手,为何张永明只挑这样的对象?
在我刚了解这个案子时,第一反应是联想到只杀年轻女性的男性连环杀手。
后者通常是为了实践性幻想、从暴力制服受害人以及对尸体的虐待、性侵中获得快感和性满足。
事实上,专杀男性的连环杀手也往往出于同样的动机。
譬如在1972至1978年之间,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杀害33个少年和年轻男性的芝加哥连环杀手JohnwayneGacy。
他的大部分受害人年龄在14-18岁之间。
由于美国社会在六、七十年代比较歧视同性恋,JohnwayneGacy从未承认自己是同性恋。
但他告诉第二任妻子,他是个「双性恋」,并在这么「坦白」后没几个月,就不再和她做爱,而是光明正大带男孩回家。
其实,他早在第一次婚姻期间就曾猥亵、性侵少年。
如果张永明也是同样的动机,那么他应当是同性恋。
关于张永明的性取向以及动机的推测已经不可能得到证据支持。
鉴于此,我想介绍一个与本案高度相似的美国的连环杀人案件。
我相信大家在了解这个凶手的内心想法后,会对本案的作案动机有更多的思考。
我在前几年因为读书住在美国威斯康星州,那个州有个着名的连环杀人犯叫Jeffreydahmer,绰号为「密尔沃基食人魔」。
dahmer的作案和张永明在三个方面都非常相似:
受害人年龄构成相似:dahmer在1978年到1991年间强奸、杀害、肢解了17个年轻男性,大部分18岁至20多岁,小部分是未成年的少年。
但和本案不同的是,由于dahmer是在同性恋酒吧诱骗受害人,所以死者中许多是同性恋或双性恋。
食人情节:dahmer有恋尸癖,不仅猥亵尸体,还吃掉受害人的部分身体,比如肱二头肌。
张永明也被传吃人肉。
收藏纪念品:dahmer把几名死者的头颅煮熟后,剥皮、漂白和上色,保存在书架上。
他还把一些受害人的整副骨架、肌肉、心脏、手、生殖器和其他器官,分门别类保存在冰箱、衣柜、床底等地方,并拍摄了大量尸体残肢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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