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人性的人(第11页)
而张永明家也分门别类保存了大量遗骸和死者生前使用的用品。
此外,美国当地警方的疏忽和渎职也是造成dahmer能连续多年作案这么多起的重要原因。
那么,密尔沃基食人魔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dahmer的父母情感不合、在他小时候经常争吵。
从描述看,我认为他的母亲可能有边缘型人格障碍,和dahmer本人一样。
dahmer从小就很安静、孤僻,对死去的动物尸体特别感兴趣,会把它们捡回家肢解。
到了青春期,他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但没告诉父母。
他后来承认,他一直性幻想自己能控制和支配一个完全顺从的男性伴侣,可以随意玩弄他的身体。
慢慢地,这种幻想中加入了肢解的情节。
他在16岁时被一个每天跑步的男子吸引,他幻想让该名男子昏迷不醒后强奸他,后只因该男子当天未出现而未实施。
1978年,他在18岁时第一次杀人(作案时间也和张永明第一次杀人接近)。
他把一个徒步者诱惑到家中喝酒。
在门廊前喝了几个小时酒后,徒步者想要离开,但dahmer不想他走。
dahmer拿出哑铃从背后击晕徒步者,再把他勒死。
随后,他把徒步者的衣服脱光,站在尸体上自慰。
他曾说:「我训练自己把人当成取乐的物品,而不是活人。
」他和活人发生性关系时,对方动来动去,反而让他不爽。
所以他起初会偷偷给他的性伴侣下安眠药,让他们失去意识后强奸他们。
他甚至还偷了一个男版人体模特回家对着自慰,并试图去墓地偷一具新鲜的男性尸体。
发展到后来,他把受害人诱骗回家,给他们下药迷晕,然后勒死,接着强奸尸体。
他保存一些尸体部位和拍照作为纪念,仿佛能让对方陪伴自己,而吃他们的肉能让他感觉自己和死者相连。
死亡并不是dahmer追求的目的,他其实想要对方像尸体一样完全服从自己,任自己摆布。
他曾做一个实验,在受害人脑袋上钻孔注入盐酸,以让他们丧失意识,变成行尸走肉。
只是这个实验做了两次没有成功。
很多异性恋连环杀手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们要不没有信心能力接近女性,要不必须加入暴力伤害的情节才能兴奋,所以他们只能为了性满足,一次次杀害女性去追求转瞬即逝的快感,欲罢不能。
再看张永明一生,没有关于他和任何女性交往的信息。
1974年的杀人未遂和1979年的首次杀人案,两名受害人都是与他关系亲密的男性友人,年龄也在十几岁左右,和他后来挑选的受害人一致。
这存在一种可能性:张永明一直对对方有性幻想;他非常压抑,无法正视自己的性取向,同时又克制不了自己的欲望。
1974年那一夜,当19岁的他和陆士荣躺在一张床上时,他的内心极度挣扎。
他刺杀陆士荣是想毁掉诱惑自己的东西,以此宣泄对自己的愤怒和厌恶。
四年后,他杀害杨树荣,从尸体被脱光衣服以及手脚折断来看,他可能也是在一种愤怒、厌恶又渴望的矛盾情绪中寻求性满足。
张永明于1997年出狱,没人知道他何时开始杀害陌生男性。
我相信他最初有重新开始的想法,但最终还是没能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欲望。
他或许发现只有杀死他们,赶紧把尸体运回家,才能对那具尸体肆意妄为。
只有面对尸体,他才不会遭到拒绝、嘲笑和反抗。
可是尸体难以保存,每一次杀人都无法带来太久的快感,于是他留下死者的衣物和遗骸,让自己在回忆中能一次次获得性满足。
以上只是根据同类型作案以及本案透露的细节所做出的判断。
事实上,记者m听村民们传言张永明是「淫乐杀人」,并委婉地说道:「男性也可能是性侵对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