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第7页)
禅院内的建筑该如何处置,只有寺僧有权决定。
如果说前三条还属于强行碰瓷的话,那这一条就是直指要害了。
不管杨干院和罗氏在唐、宋、元期间有什么渊源,至少在洪武二十四年之后,法律上认定杨干院是独立经营的,而非罗家私产。
罗显这下子可慌了。
他连忙申请同乡做证。
知县发牌调来排年、里老、邻佑来问话。
里老的身份刚才解释过了,邻佑即邻居,这个排年,说来有些复杂。
明代的里长并非终身制,是由十户富裕人家轮换充任,每户轮值一年。
轮值的人户,称为现年,不当值的九户,则称为排年。
他们有义务为涉及本里的官司提供证词或担保。
这三类人,都是最熟悉罗氏和杨干院关系的外人。
罗显以为他们肯出来做证,多少可以扳回一城。
孰料这些人在堂上支支吾吾,不肯明言。
甚至有两个早已从呈坎后罗分出去的族人——罗承善和罗互社,跳出来代表分家指斥罗显。
看来法椿的准备工作做得十分充足,不光撒出银钱去收买关键证人,还挖出两个跟罗显有仇的闲汉。
杨干院是远近知名的富户,都纲这级别的官职说买也就买了,贿赂几个小小百姓自然没问题。
罗显立刻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极为被动。
他唯一的希望是知县能稍微讲点道理,做出公正的裁决。
可他站在公堂往上一看,见是知县高琦,心里明白彻底完蛋了。
高琦在《歙县志》和《徽州府志》里有传,他是山东武城人,进士出身,嘉靖五年(1526年)起担任歙县知县。
当地人对他的评价非常糟糕:“性刚愎,每以微罪杖人,不服则乘怒加杖,遂令立毙,且复黩货无厌。
寻以贪酷败。”
以法椿的手段,不会不去重金贿赂这位“黩货无厌”
的主官,补上最后一手棋。
果然,高琦在审理时,表现出了极其露骨的偏袒,对法椿、佛熙一方言听计从,对罗显却屡屡训斥。
罗显吓坏了,他知道高琦的名声有多坏,除了“贪”
之外,还有一个“酷”
,动辄动刑,被当场打死也不是没先例。
罗显年纪不小,害怕自己稍有反抗,会被水火大棍伺候,便被迫含泪认&14238;。
高琦一见被告服软,立刻敲钉转脚,发下判决:罗显和那两个帮忙搬瓦砾的罗氏族人问罪发落,县衙派人去把那座祖坟铲平。
杨干院一方大获全胜。
法椿不愧是徽州都纲,熟知司法流程不说,又胆大心黑,盘外着一着接一着,更有杨干院的财力支撑。
他以有心算无心,硬是把一桩没道理的官司给打赢了。
罗显输得冤枉,可也输得不冤。
罗显回到家里,越琢磨越委屈,越委屈越气愤。
倘若还在宋代,罗氏一族里世代簪缨,人脉深厚,连兴建杨干院都能请来当朝右丞相撰文,哪个宵小敢来动歪脑筋?可惜进入明代之后,罗氏的官运却大不如前。
准确地说,是后罗的官运大不如前。
呈坎分前罗与后罗两脉。
前罗在明代出过几个名人,比如徽墨鼻祖罗小华、隆庆进士罗应鹤、著名清官罗尚锦等等;后罗一脉则与官场断了缘分,他们家出了不少商人和举人,但再没见到什么朝廷大员。
要知道,官员数量与家族地位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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