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第8页)
没了官身护佑,你繁衍得再兴盛,也不过是一块肥肉,引各方垂涎。
法椿、佛熙之所以肆无忌惮,高琦之所以敢贪赃枉法,还不是觉得后罗好欺负呗!
罗显担心这场官司一输,后面的麻烦无穷无尽。
他召集了各房家长,说咱们不能坐以待毙,得把这场官司打下去。
族人们深知其中利害,纷纷出钱出力。
现在有文献记载的,罗显惠、罗仪、罗权、罗兴等八人负责跟随罗显当助手,处理官司事宜。
在活动经费方面,罗昌玺捐了720两,罗斯昌、罗斯齐两兄弟,罗仪儒、罗良玺、罗珂珊等身家比较富庶的族人,每户捐了650两银子。
次一等的罗姓族人,或捐300,或捐100,也有家境比较困难的,只捐了十几两。
总之罗氏一族“莫不各随其力之所及,家之所有,乐输以为助”
,齐心协力要渡过这次危机。
罗显对此很是激动,感慨说:“将以见一时举族念祖之公心,且使后世知孝于祖者,垂直不朽,亦可以自励云耳。”
罗家足足凑出差不多4000两银子,按当时的物价,可以买8000石大米。
打个官司而已,用得着这么多钱吗?
还真需要。
《近事丛残》里有这么一段隆庆年间的往事。
一个叫曹大章的翰林回到老家金坛居住,遭遇强盗打劫,怀疑是扬州一个叫韩嘉言的盐商干的。
曹大章把韩嘉言告到了应天府。
官司开打之后,两家各显神通,不是买通应天府尹,就是去找科道弹劾,行贿的行贿,收买的收买,银钱泼水一般使出去。
最终官司打到南京刑部,终于判定韩嘉言与强盗案无关。
可怜韩嘉言为了上下疏通打点,百万身家花了个罄尽。
虽然结局他还了清白之身,却已被这无妄之灾折腾到破产的边缘。
可见在大明打官司,每一层环节都得使钱,不多准备点银子是不成的。
拿这4000多两去对撼杨干院的和尚,还远远不够呢。
罗显收得了银子,聚齐了人手,族里问他下一步打算怎么翻案,罗显想了想,去歙县击鼓鸣冤肯定没戏,闹到徽州府也意义不大。
他一咬牙,说咱们去徽州府巡按察院上诉去!
巡按察院是个什么地方?为什么罗显觉得去那里上诉会更有胜算呢?这还得从大明的上诉制度说起。
大明朝廷有规定,打官司要一级一级打,老百姓如果起了纠纷,先让里老调解,不成则去州县里打官司;州县解决不了,再上诉到府里;府里不满意,再上诉到省级最高司法机构——按察使司。
这个次序不能乱。
如果有人胆敢越级上诉,扰乱司法秩序,无论是否冤枉,先笞五十再说。
歙县的上级主管是徽州府。
罗显要循正规途径,必须先在歙县提告,然后再去徽州府上诉。
这官司一打起来,怕是会旷日持久。
但凡事总有例外。
明代有一个官职叫作“巡按御史”
,该官员代表皇帝定期巡视各地,检查地方政务。
可以把其理解为一个空降的司法兼纪委官员,上可通天,只对皇上负责,地方政府管不着。
巡按虽然只是七品官,但权柄极大,地方上举凡民政司法的庶务,有问题可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
更可怕的是,巡按还有两把尚方宝剑。
第一把宝剑,是对地方官员有奖惩之权,可以保举“廉能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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