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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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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说殷正茂“知亏无解,藉手户科条陈事例,遂借以逞私臆”

,有的痛斥均平之法“不论源流、不论肥瘠、一概通融混派,借均平之名,为变乱之计”

,还有的连整个户部都骂上了,“以户部私计而市私恩,以尚书大臣而变乱成法”

什么难听的话都有,不知殷正茂在南京,打了多少个喷嚏。

民间骂声滔滔,官面上却得继续解决问题。

根据那份均平报告,歙县负担了额外税赋,必须予以减轻。

但具体如何操作,还得由地方上具体商量。

不过这事,可不能让六县自己定,那非打出人命来不可。

巡按宋仪望对上头的精神心领神会,把这事委托给了当初调查黄册的三位监督官员:太平府推官刘垓、宁国府推官史元熙、徽州府推官舒邦儒。

万历四年十一月初八,三位官员齐聚徽州之外的太平府,在巡抚都院的主持下,很快讨论出一个解决方案。

“人丁丝绢”

继续由歙县独交,8780匹丝绢折合白银6145两,不予撤销。

但歙县在四司银、砖料银、军需银等杂派均平银中,减去5260两,分摊给其他五县来交。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所谓均平银,指的是嘉靖年间出现在江南的一种役法改革的产物。

大明百姓除了要缴纳田赋之外,还要负担徭役,无偿为各级政府提供劳力服务。

徭役的种类繁多,老百姓苦不堪言。

均平银,就是让官府计算每年需要的徭役总数,把人力成本折算成银两,分摊到每亩地里去,让老百姓按亩缴均平银。

需要力役时,官府就从这笔银子里拨款雇用人手。

换句话说,老百姓不必亲自去服徭役,交钱就行了,不耽误自家农时。

政府也很高兴,雇人干活,总比一家一户拽壮丁来得方便,工作效率更高。

而且摊役入亩,也大量减少了政府工作量。

一举三得。

这个做法经过数年试行,颇受欢迎,因此各府纷纷这么搞。

徽州府也每年编列均平银,各县分摊统收,再分配到各个用途名目下。

四司银是衙门日常杂役费用,砖料银是公共设施修葺费用,等等。

这个太平府方案,即是将田赋税额转嫁到役银上去。

这就能体现出一条鞭法的好处了,赋、役皆能折算成银子,互相合并转移非常方便。

唯一的问题是,它换汤不换药,怎么腾挪,五县都是吃亏。

因为他们本来一分钱都不用出,现在却要替歙县补5000多两银子到均平银里去。

这个方案报到兵备副使冯叔吉那里,被驳回了。

冲抵均平银这个方式没问题,但吃相实在太难看了。

一共6145两的丝绢赋税,转嫁了5260两到五县头上,等于歙县只负担14,其他县86,这很明显是拿总税去除县数,平均而得。

问题是,歙县的经济体量占了徽州府的一半,不可能这么简单地平均了事。

你们偏帮歙县也可以,但是不要做得这么明显啊。

冯叔吉大笔一挥,推出了一个折中方案:把5260两改成了3300两。

这样一来,总计6145两银子的丝绢税,歙县和其他五县分别负担46和54,大致符合各自的经济比重。

(具体的计算方式很复杂,因为均平之后诸县或多银或少银,彼此冲抵折算,这里不赘述。

这个方案是典型的和稀泥思路:它把黄册与《大明会典》抛在一边,也不去计较丝绢税的来历——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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