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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两个男人在酒吧会讨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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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路成了过客酒吧的常客。

这里聚集着各个年龄层的背包客,他们用青春覆盖的旅程,能绕上地球好几圈,跳过印度恒河、在墨脱被蝗虫袭击、完成了西班牙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在肯尼亚看狮子……牛皮也好,真事也罢,打着故事换酒的名义回忆青春。

王路路一向瞧不上这帮开口闭口不离青春的人,好似青春过后再无长进。

可一旦在这酒吧坐下,他的话匣子简直让人受不了,看对方是妙龄少女还是谢顶大叔,他就能从泰国派县的小清薪,吹到黄石公园的晴空万里。

他的故事里永远大地广阔、天空湛蓝、人民淳朴、姑娘秀气,有人问“就没遇到些不顺心的事?”

,他想了想,眼睛圆瞪,一拍脑门,“嗨,有,多着呢!”

,人家问,“啥事?”

,他一根手指伸出来煞有介事地摇摆,“还有啥事,都是女人的事。”

这天,他请李书来天路,却没说关于曾经浪迹天涯的故事,因为他的故事,李书都知道,他路上吃亏时,李书都陪着。

这次来天路,他就是想问问李书,他心中的大哥,关于女人的看法。

他开门见山,“你知道小晴吧”

“知道。”

,李书太久没泡在酒精世界了,舞池摇摆的灯群把他的脸照成花猫,像是有个不讲礼貌的,拿手电筒晃他。

他第二天还要早起,送孩子去幼儿园,最近刚开的肉制品转输中心还有的是任务让他打点。

他面露疲倦,小心翼翼地压着王路路的话匣子,生怕对方要跟他谈个彻夜不归。

更何况,王路路,这个赢得了世界赢不了自己的聪明人,已经不只是一次就着女人跟他喋喋不休了。

烦人。

王路路说,“我要娶她。”

这倒让李书呛到了,他还没来得及捋顺呼吸,王路路又说,“我一定得娶她。”

李书问,“吴桐呢?”

“吴桐父亲走了。”

“什么时候?”

“上周。”

“走了?天啊。

你这事做得不地道。

人家爸爸前脚走,你后脚就离开她。”

“我其实早就要离开了,都是因为怕她爸难过。

她爸对我有恩,而且我挺尊敬她爸的,那个年代就上了研究生,而且说话特别有水平,除了脾气太冲,是个有本事的人。”

,王路路弹弹烟灰,“我崇拜他比对吴桐的感情还深。

真的。

这人从不发脾气,但没人敢得罪,就是觉得吧,要有人想得罪这么好的人,那真是该死。

不知道吴桐怎么那么肤浅,招人讨厌。”

李书给他递烟、点火,自己也吐起烟圈,可每一个圈是漂亮的、有型的。

他叹口长气,“真是老了啊,成老实人了,不会吐烟圈了……我知道吴叔叔,你带我见过,还一桌吃过饭,是个文化人,和他比,我爸就是个铁榔头。

我之前还想,

这吴叔要是我爸就好了,没准我也能上北大。”

王路路拍拍哥们的背,“你挺好的,有妻有女,还有过俩妻子俩闺女,不像我,屁都没有,每天回去就一只狗在家,还得带它溜达、给它捡屎,真的是不知道都活着为了啥。

以前还能是为了梦想,要保持独立。

现在这个没梦想的年纪,要是没点奋斗的目标,也不知道拼什么,稀里糊涂的就不年轻了,我可不想稀里糊涂的就老了。”

李书说,“确实,我是在结婚生子后才明白拼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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