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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战争论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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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战争的客观实际情况和“概然性的规律”

,周密地制定并且认真地贯彻实施符合战争双方特点的战争计划,正确地分析考察并使用“决定战斗的运用的战略要素”

,也就是使主观的战略指导尽量地符合于客观的战略实际。

必须“集中优势兵力”

政治战略是最高一级的。

把战略和战术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而且明确地指出战略的重要内容也就是为战争制定计划。

科学而有用的战争理论。

“搏斗”

“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把战争看做是一个“三位一体”

即由“暴力”

子系统、“军事”

子系统、“社会政治”

子系统组成的复杂大系统。

战争的军事本质是“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

其一,主要同“人民”

有关的“战争要素原有的暴烈性,即仇恨感和敌忾心,这些都可看做是盲目的自然冲动”

;其二,主要同“统帅和他的军队”

有关的“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它们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

;其三,主要同交战国双方“政府”

部门有关的“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战争因此属于纯粹的理智行为”

“战争的要素-搏斗”

,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

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第一,“暴力”

是战争的“手段”

;第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

是战争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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