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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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话,他可以在修道士的慈善摊子那里,领一片果腹的面包。
若连这个都没有,他就拿锥子,砸烂结冰的食水,大口吞咽冰渣子充饥。
三年下来,他逐渐学会了英语。
因为他足够谦卑和勤劳,水手慢慢熟悉他,愿意雇他帮忙做工。
从楼千弦的父亲收入和花光第一笔钱的时候,他心里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观念,财富这种东西,要么越滚越大,要么越耗越少,它是无法维持永恒的价值的。
所以,他决定一搏,开始了对他这种廉价劳工而言,风险非常大的投资。
楼千弦的母亲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楼千弦的父亲——邋里邋遢、衣衫褴褛,虽然不苟言笑,但却格外认真的年轻人。
对于这段相识,楼千弦的父母非常珍惜,他们乐意将这段往事同襁褓中的楼千弦分享。
几曾何时,楼千弦曾经偷偷地问起母亲,那名拥有铂金色头发,海洋色眼眸的漂亮妇人,为什么爱上父亲。
“我在他眼中看见了希望。”
希望的光华,就如同浩瀚的星河,即使在死一样的黑暗中,依然星光熠熠。
楼千弦记得父亲曾经说过,越是龙蛇混杂的地方,可以攫取的情报和知识越多,而那些惯常被人轻贱的人,像流浪汉和水手,身上蕴含的关于世界的知识,未必比保护在象牙塔里的贵族少,不过是每个人了解到世界的不同面目而已。
透过观察,楼千弦没费多大功夫,就发现了北院的异常。
有趣的是,无须他想方设法去深究打探,对方已经亲自送上门来——楼青衣拖家带口入驻楼宅以前,除了宅子的老人齐叔,所有人都是洛蓝找来的,他对洛蓝近乎盲目的信任,以至于他从未深究过这些整日盘桓在府中的人的背景——眼前笑眯眯的护院楼千弦印象颇为深刻。
“在下陆宣。”
那护院向他拱手抱拳,没心没肺的。
他笑的时候,露出一枚小小的虎牙,“今早起来,突然觉得天朗气清,精神抖擞。
我有预感,没准是少爷在念叨我的。”
后续的交谈中,陆宣坦荡荡地自曝底细,“在下正式成为护院以前,是一名山贼。”
楼千弦这回总算惊讶了,陆宣小小得得意了下。
这也难怪,他随是二十好几的人,却生得细皮嫩肉,面容比实际的年轻。
若自诩为名落孙山的落魄书生,没准能混个私塾先生的职务,毕竟他与生俱来一副读书人的皮相,慈眉善目,终归叫人容易接受。
“不止是我,诸多的护院兄弟,也是同一个寨子来的。”
陆宣琢磨了下,决定还是从实招来。
如果能光明正大地活下去,谁愿意背负起一个人见人喊打的骂名。
陆宣是广东人,他是在一个偏僻荒凉的村子里长大的。
陆家的老祖宗们原本不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他们之所以会开辟那穷困潦倒的荒山野岭,落地生根,很大部分原因得归咎于躲避战乱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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