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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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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责任还是让我继续写下去了。

尽管这样,水平终是有限的,我也不是那些榜单上的大佬,自己还是知道几斤几两。

所以能写到完结实在太谢天谢地了,今天新加的这章也因此而来。

《三体2》中罗辑曾构想过一个虚幻人物,然后他成功地让人物活了起来,我不知道刘慈欣写小说的时候是否也是那样让人物仿佛就在身边一样有自己的意识,怎么说呢,有时候倒真的希望巴芙拉是活的,这样我就不用每次更文都头疼地去想如果按照某某的性格该怎么说,如果在这个场景是怎么样的反应。

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评论里的留言了,还有一支缓慢增长的收藏数。

这真的很有动力。

其实评论区的永远都是这一部分ID,但也是你们每章的留言创造了这篇文的310条评论。

我最为得意的就是那句关于歌者的诗句,虽然这也不是我原创的,从泰戈尔那挪过来,却意外觉得合适。

“有寻求智慧的人,也有寻求财富的人;我寻求你作伴,为了我可以歌唱”

至于结尾处关于西尔维娅的那句英文,是我看《青年莎士比亚》的时候记下的,西尔维娅也是居中莎士比亚写下的诗句。

这部美剧是因为杰米去看的,杰米就是凯厄斯在电影中的扮演者。

一开始为了能够更好去了解凯厄斯,我就翻墙去推特youtobe了解了他,因为百度里他的资料并不多。

只能说凯厄斯一定是与他平时作风最不一样的角色。

杰米很疯狂,喜欢摇滚,是英国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身上也有很多纹身。

前女友原来是那个天使莉莉柯林斯(她长的的很可爱!

)。

他的弟弟更帅!

真的。

结果就是每次一想凯厄斯在女主不在的时候该干什么,总会不自觉去想象:

他去了伦敦,接触到了摇滚,从此脱掉了长袍,弃掉了优雅的举止,当了一名摇滚主唱,唱到激动的时候还直接脱裤子(打住!

回到正经的路上来。

总之就是,我在写文的时候才发现“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句谚语,我不太喜欢严格的课本,在这学期初没有买kindle之前,总是去图书馆读书,是真的读书,并不是学习的那个意义上的读书。

文学类是最多的,也有心理学哲学方面的,甚至还有历史方面的,可惜后面几种总是没有耐心读完,怎么说呢,我更偏好东野圭吾这样通俗类的作品,而面对正儿八经的厚厚的那种名著,又是失去了耐心的那种。

这大概是境界不够吧?喜欢读文学书总是被我爸嫌弃的,他不希望看见我看小说,而他自己则是看那种《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时间简史》《相对论》这种千百本我估计永远不会去碰的理论书。

这样的理论书在他的房间摆满了书柜,我从未碰过。

也是他的期望下,我成了理科生,但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更适合哪个,我想每个经历高中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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