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3页)
于是,就有了那个夏末盛宴后的醉酒。
酒是真的,红色,暧昧而诱惑,盛在精美的高脚水晶杯里。
据说那种杯子每一只便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那种酒,一瓶买得下工人两年的辛勤。
我喝掉了他们半年血汗。
但醉仍是假的,尽管POOL送我回去时故意走错路而我不曾说破,尽管他假装扶我却趁机索吻我亦半推半就。
心里却是明白的,不拒绝,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懒。
懒得推拒。
在他把以为是烂醉的我扶进一家豪华酒店大堂沙发上休息,自己跑去办理住宿手续时,我悄悄地走了。
歪歪斜斜地走在洒满月光的梧桐路上,心被夜的清凉刺得一阵阵疼,扬手招了一辆“摩的”
,坐在那个小伙子的车后座上,攀住他青春而宽阔的肩膊,我的冷沁过T恤印湿了他的背。
他微侧过头:“小姐,你哭了?”
“没有,我只是流泪了。”
我诚实地回答。
经过一排小吃档时他把车子停下了,问我:“我想停几分钟喝杯生啤,你急不急着回去?”
我一偏腿率先下了车:“给我也来一杯。”
我们并排坐在路边的烧烤摊上,喝那种掺了水的劣质生啤,听他讲述自己的奋斗史:东北乡下人,高中毕业后来到南方,半工半读,白天在一家杂志社做编务,晚上念夜校,不上课时就借了朋友的摩托车拉脚赚钱。
问起年龄,不过才小我两岁,可是看起来是这样的年轻。
而我,27岁的经历仿佛已走尽27道轮回,早已疲惫而苍老。
他惬意地吞饮一口生啤,眯起眼睛问我:“你有没有20岁?是大学生吧?”
我笑了:“这是我听到的最动听的赞美。
我已经30多岁了,女儿都已经上小学。”
看着他满脸惊疑却信以为真,我哈哈大笑,心中又有了那种柔柔的牵痛:如此年轻,年轻到居然这样轻信。
后来我知道,他并不轻信,他其实相当精明而有心机,他只是对我不设防。
我喜欢他的这份不设防。
我爱上了他。
女友叱我:“疯了?这种志大才疏的楞头青货色一条东风路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小心一世英名毁在无名鼠辈手上。”
我平静地回答:“是,我正是想要一份返璞归真的感情。
知道吗?别的男人认识我三天就已经忙不迭地推荐哪家酒店室内情调最好保密服务最严了。
可他认识我已3个月,却至今不曾吻过我。
偏这个男人是我唯一一个想要亲近的,所以我已决定嫁他。”
“嫁?”
女友惊呼,“你要同一个城市户口都没有的打工仔结婚?你想男人想疯了你?依我看宁可做POOL的情人都不能做这种人的老婆!”
“够了。”
我温和地打断她:“停止侮辱他侮辱我吧,他已经是我的未婚丈夫。”
女友平静下来,狠狠吸了一口烟沉思半晌仍忍不住劝:“再想一想,我知道你一个人流浪来南方挣扎到今天不容易,也知道你想有个家想找个人好好爱你,可是他不合适你。
就不为他的穷,也为他的年轻,不过三天热火也就撂开手了。
真放不开,哪怕先同居呢,结婚毕竟是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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