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第2页)
起初我想高薪聘她来公司出任机要经理,几次被拒厚了脸皮,终于发展为想追求她做女朋友。
但是这个冰雪聪明的人物,独独在这件事上看不开,非要我拿出结婚诚意来才肯答应进一步交往,简直没可能的事。
不过越是冷淡越觉吸引是男人们的通病,我们于是一直耗着。
不知明晚的舞会,可否使关系有所改良。
结果我亲自往酒店谈论办宴事宜,又驱车到花店订花。
很久没有亲自做这些事,忽然想起读幼儿园时羡慕邻班女生,天天折了纸飞机从窗里偷偷掷进,被老师捉住罚站的往事,倒有一种别样的温馨。
匆匆三十年过去,我的进步也不过是终于敢大胆地追求合眼缘的女子。
最瞧不起那些在老婆与情妇之间疲于奔命的孱头男人,既然不安于室,何必自缚枷锁?
世人都知道有情人的男人不是好丈夫,却不知那做丈夫的男人也绝对不会是个好情人。
从花店到我的别墅足有一个半小时车程。
我在城里并没有买房子,平时便留宿在Float或思仪处,再或者干脆住在公司。
早在设计会议室时,我就在后间为自己预留了休息间,一张床一台电视,足以安顿新中年男人并不奢求的心。
车至政府花园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我在路边停下来慢慢吸一支烟,望着车外出神。
花园小区住的是本市最早致富的一批元老新贵,都有权,所以也都有钱。
我在这里也曾经拥有过一套房子,虽然自己一天也没住进去过。
这里,包含着我从不肯向人说起的一个大秘密,就在喝得最醉的时候我也不曾向枕边人提起。
那是我心深处最隐秘的疼痛。
早自三岁起,我已知道自己与别的孩子不同。
我没有爸爸。
我由母亲与一个做官的男人生下来,也不是什么大官,但手中有一点权,便又想要风流,又想要前途。
于是,他在家庭之外要了我母亲,却又不能给她身份与名头,宁可受她一辈子抢白抱怨。
按说这也是一个男人的自由选择,只是苦了我,平白地要比普通人家的孩子多受许多白眼,又总被人纠缠着问姓氏。
我自幼不认为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感情纠缠有任何可取之处,更觉得组织家庭是一种罪过。
我也不会忘记当那男人终于患喉癌死去,留给我母亲一座不过百余平房子做补偿时母亲的嘴脸。
那年母亲已经56岁,正所谓人老珠黄,死攥了户主凭证咬牙切齿,说是笑倒比哭还难看,扬眉吐气地说:“苦守了半辈子,到今天才算有个交待,总算没白跟了他。”
说这话第二天一早她没有起床,经诊断为脑溢血,于三天后死去。
我将房子卖了20万,用它注册了今天的网络公司。
从此时来运转,终于出人头地。
但自彼时起,我胸膛下叫做心的那个地方已被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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