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3页)
“恨比爱长久。
胡瘸子对若梅英的感情要比张朝天深沉得多。”
小宛唇边露出一个苦笑,“梅英如果嫁给了张朝天,今天早已投胎转世,也什么都不会记得了。”
记住,是因为不忘。
忘,是“心”
字上一个死亡的“亡”
。
因为恨,故而不甘心,不死心。
“心”
不肯“死”
,故而不“忘”
。
张之也有些唏嘘,张朝天辜负了若梅英,被她记了一辈子还不够,做鬼还要纠缠不休。
而薇薇恩负了他,他又负了水小宛,却清楚地知道,将来他们谁也不会记得谁。
一旦分开,记忆立刻被删除清空,根本无需心死,因为压根儿无心。
即使要记,也只记得自己的话。
他叹息,低低地说:“我刚去过广东回来。”
“采访?”
她同他一前一后走下楼,对他的行踪已经并不关心,只是出于礼貌才会回应。
“是,采访,去了观音堂,见到了那些硕果仅存的自梳女。”
她在楼门洞口停下来,抬起头,看到几只灰背鸽子从天空中掠过。
是的,他不久前曾说过,要去广东好好做一则有关自梳女的纪实采访的。
原来,中间只隔了这么短的时间吗?想起来却是恍如隔世。
“我还去了赵自和下乡的村子……”
“会计嬷嬷?”
她打起精神来,“你听到些什么?”
“都是过去的事了,你不会愿意知道。”
张之也支吾,“小宛,我们………”
“我们的事,也已经过去了。”
小宛打断他。
张之也的脸忽然僵住,虽然这个答案是他早已预料到的,可是真正面临的时候,还是令他有种彻骨的寒冷。
若梅英在六十年后仍然记着张朝天,可是水小宛,已经决定在昨天就把他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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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第二宗谋杀(3)
他觉得身体里有样什么东西,忽然地折裂了。
张朝天在窗户里看着水小宛和张之也并肩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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