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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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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富要么穷,都还好办,最怕就是这种明明穷却偏要装阔弄得两头不着调儿的半拉资本主义,活活把人给急死。

所以,后来我再也不肯陪薇薇恩泡吧,怕她交男朋友也像逛酒吧,‘有比较才有结论’,保不定什么时候我也沦为她的谈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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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一桩谋杀(3)

小宛笑起来:“别夸张了你!”

“这叫夸张?告诉你吧,薇薇恩喜欢泡吧的真正缘故,其实我也早猜出来了,就因为南街的老外特别多。”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钓凯子’的意思呗。

三里屯靠近使馆区,薇薇恩是想在这里遇到一位温莎伯爵呢——可惜温莎没等到,却遇到一茬又一茬的美国醉汉。

他们比她还穷。”

小宛又一次大笑。

张之也受了鼓励,更加夸张地感叹:“不过这倒有个好处,就是培养了薇薇恩的爱国自尊心与民族自豪感。

她呀,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型的,从来不会轻易对老外假以颜色。

而且可以一眼分辨出他们的贫富。”

“这么厉害?”

“那是。

就凭这一点,无论怎么说都比她那些一听洋文就犯晕的女伴强。”

小宛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搡张之也一把:“哪有这么糟蹋自己女朋友的?”

“我可不是背后说人坏话,当面我也这么寒碜她,她才不生气,还以为我夸她呢。”

张之也不在乎地笑,“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就是一对儿,后来越大发现性格越不合,就友好分手了,不过到现在也还是朋友。”

“她真潇洒。”

“那是。

要说薇薇恩,还真是比一般女孩多姿多彩,可惜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你喜欢哪种型的?”

小宛话一出口,已经后悔了,脸一层层地红上来,恨不得把问句收回。

果然,张之也很勇敢地盯着她,眼也不眨地表白:“是你这种,又古典,又现代,又活泼,又文静,又大方,又羞涩,又……”

“好了好了,别说了,把我说得像怪物,四不像。”

“我就是喜欢四不像。”

张之也伸出手,轻轻握住小宛的手,“无论你像什么,我都喜欢。

你喜欢我吗?”

小宛的头低得更低了,脸上热热地渗出红来,红得要涨破面皮了,声音比蚊子还小:“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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