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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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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是公司的衣食父母,人家不及时划账或者不划账,他肯定不会去打官司要人家强制投钱的。

有句话叫做---买卖不成,仁义在。

所以,关于投资款项到位这个问题,原本他在设计合同条款的时候,就有意模糊了。

他一年签合同几十份,不执行的合同可能会过半。

做生意的人,尤其是想要做长久生意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真的拿着合同去打官司。

这么做吃相太难看,只会彻底得罪了客户,以及给潜在客户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从而断了未来的财路。

当然了,投资人想要将投资撤回去,就需要在合同中有严谨的约束条款了。

他拿到的投资款又不是存在银行赚取活期利息,是要投出去赚钱的。

钱投入一个项目往往要五年、十年……经历较长的时间年限才能完成退出,资金哪里是说撤就能撤得了的?

一言以蔽之,其实也是邓鑫先前说的那意思:钱不来没关系,但是一旦落入了投资公司的腰包,就不是那么好讨回去的了。

到底是哪里有问题呢?

裴振亨揉着眉心苦想。

邓鑫所有的解释听起来滴水不露,无孔可钻啊。

而他这个人,又不是那李明刻意安排的,两人因缘巧合认识了。

且他只是听李明的话在法庭上说一半,瞒了一半而已。

瞒的那一半就是合同乃是替李明签的那件事情。

可这事儿裴振亨已为其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了,便是---李明不想节外生枝的让那二百五十万变成了两个主人。

否则,他还得跟邓鑫打一回夺产官司。

“后来那李明还有没有跟你来往过?”

“没了。”

邓鑫不自在道,“他有没有联系过我,我不知道,但是我不太想再跟他接触了。”

“主要还是因为2010年那天我上法庭作证,看到你那样子,觉得你表现得根本就不像是诈骗犯的样子。

我回去后越想越觉得那案子好像有问题,并不是李明说的那么简单。

所以我拉黑了他,不想再跟他有任何联系了。”

邓鑫这话不知是出于真心还是有意讨好他的假意,但裴振亨听着心里很舒服。

他“嗯”

了声。

邓鑫似受到了鼓励,又感慨道:“毕竟好端端的,他就给了我三万块钱,我为他做的那点事情,真的就值得支付三万块吗?我回头想想,那感觉就像是天上掉馅饼啊。

而且你在法庭上还那样子激动,所以我事后后悔万分,唉----”

裴振亨看看他。

邓鑫长吁短叹。

回想当年在法庭上,这邓鑫看起来吨位挺大的,却被他几声嘶吼吓得缩在角落里半天不敢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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