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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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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他倒满的酒,故作轻松地说:“我酒量不好,莫要灌醉了我。”

“关外女子以豪爽闻名,怎会酒量不好呢?”

我心下一惊,慌忙解释:“那是蒙古族和满……女真族女子,我是地地道道的汉人,自然不会饮酒了!”

张鹤龄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汉人女子中‘天足’的可不多啊!”

“‘天足’?”

张峦、金氏和韵婷初闻我是女子时的仔细打量,像放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闪过。

我恍然大悟,原来问题是出在“天足”

上了。

记得以前柔姐说过,裹脚也叫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

关于起源,说法不一,莫衷一是,但大部分人倾向于始于五代末的说法。

据说,最开始的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妃嫔窅娘,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

由于金制莲花太小,窅娘便将脚用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更显婀娜多姿,轻柔曼妙。

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

再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一种病态的审美。

宋朝时仅有高贵的女人才裹脚,普通人家是不裹的。

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伤筋动骨。

可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并不缠足,但非常支持汉人缠足,这就使得缠足之风广为流传,元末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也是在元代,缠足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

到了如今的大明王朝,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在各地迅速盛行。

同时,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要求——不但要小,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我摇摇头,这样虐待女人伤害身体的自残方式,竟然被人称颂?根本是心理障碍。

如今,正常的我,不裹脚的我倒被人当成怪物看了。

我低下头,看了下自己完整的双脚,也就36码,配上1。

67米的身高真是一点不显大,到了古代却成“巨无霸”

了。

张鹤龄见我不语,以为说到了我的痛处,深感自责,“我以为晗姐是洒脱之人,不拘小节,酒后冒犯。

一时口不择言失了礼数还望晗姐海涵。”

顿了顿,接着说:“太祖马皇后乃是‘天足’之人,为人英勇有谋、才德兼备。

世人虽以‘三寸金莲’为美,但有许多江湖侠女、开明之士追随马皇后不再裹脚。

晗姐务须介意,我绝不是把女子是否裹脚看得极重之人,不单是我,家父家母也……”

我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再解释,“这些我都知道,否则干爹又怎会收留我,还认下我这干女儿!

我只是突然想到自己是‘天足’,有些失神罢了。”

唉,从不是走在潮流最前线的我,没想到来了古代不知不觉的成了“新新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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