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警匪勾结造假杀人案4(第2页)
9月24日、29日。
晋安法院两次开庭。
法庭上出现了一个被称作“天下奇观”
的场景。
徐承平一伙原先的证人带着手铐出庭,来指证陈信滔威胁、敲诈。
2003年10月18日。
法院宣判陈信滔罪名成立,陈信滔弟兄不服上诉。
2004年1月5日。
福州中院撤销晋安区法院的判决,第二次“将本案发回重审”
。
2004年2月15日。
真正的转机来了。
福州市委政法委就本案召开第三次协调会。
牛纪纲主持会议,他提出三条意见。
第一,有人一直想方设法要证明陈信滔有罪,又事实不清,没有证据。
你们为什么不查一查陈信滔无罪的事实和证据呢?
第二,北站的敲诈勒索案件和“枪案”
完全是两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
第三,徐承平制造假案,还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2004年2月25日。
也就是案发三年后,牛纪刚在政法委协调会上,对此案进行了强调。
对假案要一查到底,没有证据就放人。
2004年3月4日。
晋安区法院当庭宣判陈信滔兄弟无罪。
此时,陈信滔已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三年,也就是整整1072天。
法庭书记员请陈信滔写下他的感受。
陈信滔不知道自己是该感激还是诅咒。
推辞了三次。
最后还是提起笔,在判决书上重重地写下五个大字“迟到的公正”
。
出狱后,陈信滔开始给公安部领导写信,诉说这起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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