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页)
红梅不会没有听见他说话,但她没有理他,甚至连头也没有回,把球传给了另外一边的班长顾养民。
本来少平已经伸出了手,但却又不得不尴尬地把手缩回来。
刹那间,他感到浑身的血都向脸上涌来,眼睛也好象蒙上了一层灰雾,远远近近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他正要转身走开,金波给他把球传过来。
他勉强把球逮住,又胳膊软绵绵地把球还给金波,一个人转身出了学校操场。
他出了操场,又毫无目的地出了校门,昏昏然然来到街道上,最后又糊里糊涂转到了县城外边的河滩里……他立在黄昏中的河边,目光呆滞地望着似乎不再流动的水,感觉到脑子里一片空白。
包括痛苦在内的一切,暂时都是模糊的——就象他莫名其妙地来到这河边一样。
在慢慢恢复了思考能力的时候,他先在心里说:我这才知道红梅为什么不理我了!
她显然已经和顾养民好了……红梅和顾养民是什么时间里好的?在上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她还给他的《创业史》里夹了几块白面饼,使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假期里,红梅回了农村,而顾养民的家在城里,不可能在这期间……那么,就在这下半年开学的几个星期里,她就和他相好了吗?孙少平只能这样判断……他的判断是对的。
郝红梅正是在这几个星期里,和顾养民好起来了。
这个家庭成份不好的女孩子,从小在担惊受怕中长大。
她小的时候,她爷还活着,戴个地主帽子,一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
她刚上小学的第二年,文化革命开始了,村里的贫下中农造反队,打着红旗,扛着镢头,一夜之间,就把她家的房屋院落刨成了一堆废墟。
贫下中农企图挖出老地主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和“变天帐”
,结果除刨出一个当年按土神时埋下的空瓦罐外,什么也没有搜寻到。
但他们已经没家了,只能在旁边一个原来喂牲口的草棚里栖身。
她爷在当年就死了。
但她爷的地主帽子并没有埋进他的坟墓,而作为主要的遗产留给了父亲和她。
她父亲是地主的儿子,她是地主的孙子。
在现在的概念中,这和地主本人并没多大的差别。
就是背着这样沉重的政治包袱,她在社会的白眼和歧视中,好不容易熬到了县高中。
由于她在这样的境况中长大,小时候就学得很乖巧,在村里尊大尊小,叔叔婶婶不离口,因此在贫下中农推荐本村的孩子上初中和高中时,村里人都没有卡她。
至于她家的光景,当然已经破落的一塌糊涂。
唯一能说明过去发达的迹象,就是一张折了一条腿的破太师椅。
现在一家几口人,只能靠父亲一个人的工分来养活。
遇个灾荒年,国家发下来的救济款和救济粮,不用说他们家也沾不上一点边;全家人只好饥一顿饿一顿凑合着过日子。
一家人多少年来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盼她能给这个败落的家庭带来一丝光明;因此不管家里穷到什么程度,父母亲也咬着牙坚持供她上学……
郝红梅很早就认识到了她不幸的人生和对一家人负有的使命。
严酷的生活使她过早地成熟起来。
她表面上看来很平板,但很有一些心计。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顿顿都是黑高粱面馍。
女孩子爱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广众面前领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粮,顿顿饭都是等别人吃完后她才去。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有一个人的情况和她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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