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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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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通常没有回家的功夫,吃了饭有时候能偷空打个盹,忙的时候都是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拿着公文在那儿看。

所以杨重光来寻他的时候,朱慕贤得跟宋学士告了个假才能出来。

宋学士也知道杨重光马上要成亲了,年轻有才的探花,跟王爷家受宠的郡主。

这桩婚事现在差不多是整个京城注目的焦点。

朱慕贤与杨重光念书时就是同窗,又是同榜同年,关系要好,宋学士很是欣赏他们之间这种信义。

还是年少的时候好,那时候大家都一门心思向学,特别单纯,结交下的朋友。

往往是终身的良师益友。

等他们年纪再大些,见多了人心险恶宦海浮沉,见多了人心险恶,就没有这份可贵的真诚了。

“你吃饭了没?”

“还没有,特意来揩你的油。”

朱慕贤笑了:“走,我请你客,街口那家荷香鸡不错,香、酥、滑、嫩四字都占全了。”

因为下午两人都还有事。

没有叫酒,荷香鸡确实不错,在小蒸笼里端上来,揭开笼盖,一股浓郁的荷叶香清香里混着酱汁的香。

吃这个不用刀来切,两人洗净了手。

剪断系绳,再揭开外头包裹的荷叶,一人撕下一大块来啃。

杨重光现在这吃相倘若让那些说他风度翩翩,君子如玉的人见了,一定会惊掉下巴。

两手油腻腻的,啃鸡腿啃得那叫一个凶恶啊。

好吧,再君子的人,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癖好。

好在杨重光在外人面前还是很重视形象的,也就是在朱慕贤跟前不用装。

两人实在对彼此太了解了,装给谁看啊?

“还记得不?咱们以前在书院的时候肚里没油水,因为刘夫子食素,弄得咱们都跟着见不着油星儿,后来偷偷买了鸡自己烧叫花鸡?”

杨重光吮着鸡骨头:“怎么不记得?可是看书上说得风雅有趣,跟自己动手来做是两回事,外面都快烧成炭了,最里面还血淋淋的。”

“那是一开始,后来就不就好了嘛。”

朱慕贤厚着脸皮说:“再说,圣人都说了,君子远疱厨,可见圣人他老人家也有不会、不能为之事,何况你我哉。”

“后来两回就烧得不错了。”

杨重光对他们当初的努力做出了肯定和总结:“起码记得放了盐,而且烧熟了。”

两个人把一只荷香鸡连皮带肉给吃得只剩下了一点儿骨头渣。

这店家眼睛最毒,看得出两个人身份不一般,有意巴结,又亲自送了两样这店的拿手菜来,朱慕贤给打赏,店家还不肯收,最后才说了真实目的――想求两人给写个招牌。

朱慕贤笑着说:“这可不是冲着我来的,杨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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