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一次回家寻女儿(第2页)
她还拉着她的小伙伴,比她高半个头的小姑娘,缺掉了一颗门牙,她有些害羞的跟岚月一起拍了张照片。
带她的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农村妇女,看上去干净利索,健康善良,岚月叫她二娘。
二娘告诉草莓,岚月刚来的时候问她妈妈哪里去了?她就告诉大家:“爸爸打到她流血就死了”
。
她喜欢吃花生,刚从土里挖出来的那种,每天都要吃两把。
她在读学前班,还是班长呢。
草莓很想听二娘多说说她的事情,但是今天走的路太多,上床就困得不行,岚月也玩累了早早的就睡着了。
看着她安宁健康的小脸,草莓很宽慰,她觉得离婚没有给她带来多少伤害。
第二天是个周日,岚月说:“妈妈,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学校嘛,你看我是班长,老师还交了钥匙给我的”
。
草莓开心的连声说好,小不点带路在一些田坎上走了十来分钟学校就到了。
一把差不多和她的拳头一样大的锁挂在门上,她熟练的用勃子上挂着的钥匙打开了那道门,草莓以为会很困难的。
打开门其实就是一个农家小院,里面放了一些木板和木凳,供小朋友写字用的,还有一块黑板。
由于工作请假的时间有限,只陪了她一天,就该离开了,早上二娘特意告诉她:“今天妈妈和舅舅要走了”
。
她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哦”
了一声,早上她照常去上课,跟着一群小朋友有说有笑的。
这孩子的独立性很强。
草莓放心的回到深圳,在首饰厂工作了一年,刚去的时候她喜欢那边的安静和海风,新鲜的空气。
偶尔下午下班后还可以跟同事们三五成群的去趟海边捡些贝壳给岚月寄回去,坐在海边看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感觉很安逸,时间一长她觉得自已像是被人群抛弃了,有点像鲁滨逊一样,她想回到都市里去了,因为瑞珍跟阿新都相继离开,回到离市内较近的地方去工作了。
阿新来这边工作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俩人在一起没有结果,还为那男人打了个孩子,她想来这边偏僻的地方能离开他。
她离开首饰厂是因为跟这边经理工作上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离开了,她在布吉一个五金厂找了一份工作,做了几个月稳定下来之后,那边需要招一个美工,就介绍草莓过去,她去面试的时候,老板把他戴着的一付眼镜取下来放在桌子上让她画,画完后老板就决定聘请她了。
工资是一千五百块。
在首饰厂时她看到公司有一本AutocAd的书,从很简单的步骤开始学起,她请瑞真帮她装了这个软件,有空的时候看着书学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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