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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自纠自查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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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的天空阴沉得可怕,午门前的血腥气三日不散。

刑柱上悬挂的尸体已经僵硬,最右侧那具尤其惨不忍睹——成国公朱纯臣的尸身被割了三千六百刀,胸前还被烙上了“卖国贼”

三个大字。

“毒害五皇子?这些人也忒是胆大妄为,手都伸进皇宫了。”

“可不是嘛!

如今害得全族被诛,也算是罪有应得。”

“听说成国公府上搜出了与皇太极的往来书信,连辽东布防图都卖了。

这么说,袁崇焕是被冤枉的?”

“嘘!

你不要命了?莫提往事!”

围观人群议论纷纷,大多都是对这些勋贵的谴责声。

这些人的罪状早在《大明日报》上刊登过了,尤其柳如是的连载文章《圣天子明察秋毫,五皇子沉冤得雪》、《令祖上蒙羞的勋贵:朱纯臣通敌实录》,这两篇文章把他们的罪行,毫无遮拦地公之于众。

民间愤慨一片。

故而处决这些人时,围观百姓特别多。

他们就想看看,谋害皇子、卖国求荣者是什么下场。

······

三天后,北京城的大街小巷贴满了“勋贵自纠自查诏”

,同时还刊登在《大明日报上》。

“大明皇帝敕谕: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承天命,统御万方,夙夜忧勤,惟愿四海升平,百姓安乐。

然近查勋臣贵戚之中,多有恃宠而骄、玩法舞弊者,或贪墨军饷,或侵占民田,或结交边将,甚者暗通敌国,谋危社稷。

此等行径,上负皇恩,下害黎庶,若不严加整餍,何以正纲纪、肃朝纲?

今特颁此诏,着令在京及各地勋贵,限期自陈罪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具体条例如下:

一、自纠期限

所有勋贵,无论公爵、侯爵、伯爵,限十五日之内,亲至通政司或锦衣卫衙门或面圣,具本自陈过失。

逾期不报者,一经查实,罪加三等。

二、阶梯惩处。

按罪行之轻重,分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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