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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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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的你身为娘亲的我感到自豪。

不愧是我的女儿,和我年轻时简直一模一样,有过之而无不及。”

魅欢嘴角一勾,旋即出慈母的笑意,摸了摸言以谨额前的碎发,轻浅道,“五宫禁术其实是相同的,五行相生相克,禁术也一样。

媚术、治愈术能结合,而其他忍术、巫术、幻术却极度排斥在外。

祈容、风卿、狂杰十五年前就被我种下媚术,他们三个可以靠溟儿的治愈术恢复。

至于魔殇就有点两棘手了。”

“阎王殿的血蛊,可称之为当世第一蛊,比起夜宫巫术还要霸道。

五宫禁术的克星就是血蛊。

中血蛊者从小泡着有毒的血水,喝着有药味的鲜血。

初期者,浑身散发着毒气,人会感到异常疲惫,意识渐渐涣散,脾气温和。

中期者,浑身毒气入体,意识渐渐迷失,双眼渐渐变红,喜怒不定。

后期者,武功突气猛进,双眼变血轮眼,蛊毒发作犹如万蚊啃心,痛不欲生。

意识薄弱,慢慢昏迷不醒。

假如他体内的血液流尽,他便会一睡不醒。

血蛊对人的身体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用血轮眼摄魂,控制人的心神。

他是魔殇,身上的血液很宝贵,少一滴血,他都会精神疲惫,何况少了这么多血。”

“那血蛊有解吗?”

言以谨轻声问道,伸手触上魔殇,发丝凌乱却柔滑浓密,皮肤白皙细腻如凝脂,邪魅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唯有眉头紧皱,似乎在极力隐忍着痛楚。

她心中一窒,竟舍不得移开眼。

他个性顽劣,背后的故事到底有多辛酸?

魅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伸手撩起魔殇的衣襟,雪白的肌肤上一条条血比清晰可见,洁白如玉的纤细指尖毫无血色,苍白无比,在冰冷的地了毫无生机,过了半响,才回答道,“所以才说他身上的伤是是最头疼的。

幸好无色城是一卒冰封的城,他身上的血没这么快流光。

要是在锁情塔的其他地方,他仅剩的一口气就彻底死透了。

不过阎王殿是魅宫的死敌,我要以什么立场去救他呢?”

言以谨心底一阵阵凉了下去,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你女婿,娘。”

“难怪他的血蛊会毒发了,原来他心尖上的人是舞儿啊,血蛊不是毒,对身体虽然无害。

但是一旦动情,血蛊就会发作,轻则偶尔心绞痛,重则一觉不醒,成为活死人,还要被血咬嗜。

既然他是我的女婿,没道理我这个做岳母的不给点见面礼吧。

放心,我不会让女人守寡的。

我还想要像他一样的妖孽外孙。”

魅欢凝视着魔殇,低垂着头,优美的侧脸被柔软的滑落的长发遮盖,嘴角隐隐透着淡淡的笑意,解开他身上的睡穴,顺手也解开其他几个人的穴道。

言以谨浅浅一笑,女婿就女婿吧,不经意间又问道,“祈容他们身上的伤要沧溟治愈术,男人间用结合?”

“……”

沧溟偏过头去,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么,告诉她男人与男人也可以用结合?

魅欢笑容僵住,过了半响,才轻声道,“民男人之间又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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