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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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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孙官》

一、上任

光绪二十七年,豫南大旱,赤地千里。

朝廷委任李默为新郑县令,赈灾安民。

李默时年三十有五,寒门出身,十年苦读方得此职。

临行前,其父召至内室,示一联曰:"

眼前百姓即儿孙,莫谓百姓可欺,宜容下儿孙地步;堂上一官作爹娘,缓说一官易做,还尽点爹娘恩情。

"

默叩首受教,怀联赴任。

二、察访

新郑城郊,饿殍遍地。

李默微服私访,见一老妪伏尸而泣,问其故。

妪曰:"

老身张氏,夫早亡,与子相依。

去岁大旱,颗粒无收。

县衙征粮如虎,吾儿抵死不从,被衙役活活打死。

"

默问:"

县令何在?"

妪指城东:"

高墙之内,笙歌不绝。

"

默归衙,查卷宗,见前任县令赵德已调任开封府同知,却留一子赵琦在县为吏。

默不动声色,次日升堂理事。

三、设局

赵琦入见,年方二十,锦衣华服,倨傲不恭。

默问:"

本县初到,不知前任有何未了之事?"

琦答:"

家父临行,嘱小吏转告大人:新郑民刁,须以重典治之。

"

默颔首:"

令尊高见。

本县欲开仓放粮,赵公子以为如何?"

琦变色:"

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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