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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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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豹哈哈一笑:“你小子也不想想,要是百人斩那么好做,那还不人人都成了百人斩?三重天一共才七万人的守军。

咱们铁血镇一万八千官兵,每人杀十个,三重天的人全加起来都不够咱们杀的。

为什么到现在我们都打不下三重天?对大部分的士兵来说,一个战士这辈子能杀一个敌人,就属于捞回来了!

值了,懂吗?”

雷火晃着脑袋,很是想不明白。

他不明白:战场上永远没有一相情愿的战斗。

一个基本道理就是:当你面临一个敌人的时候,无论武功高低,你和对手的死亡概率永远是一半对一半。

另一个基本道理则是:战场之上,永远都是勇者的天下。

有些人,一辈子可能杀敌无数,有些人,却可能训练无数日之后,连刀都未来得及举起来,就倒在了敌人的飞雨箭矢之下。

死去的人,未必不是好汉,能活下来的,却个顶个的是勇士。

真正的百战勇士,从来都不是一个普通小兵的力量所能抗衡的,哪怕他的功夫再强,斗志再盛。

天风帝国对百人斩的称号有着很严格的要求:必须是在正面战场上以近身肉搏方式杀死的敌人才能算数。

其他方式杀死敌人,计军功,但不入百人斩之数。

至于击溃流寇逃兵再多,也不算进百人斩之数,更别说杀平民以冒功了。

每一个百人斩的称号,都是必须得到士兵们的衷心拥戴后才能赐予的。

凡百人斩者,必赐金质勋章,授军衔。

所管辖的士兵更是绝不会低于其杀敌数。

衡长顺征战沙场多年,杀敌一百三十余人,因此才获封的旅尉。

他的这个官,完全是靠着自己手里的一把刀杀出来的,而不是靠指挥作战赢来的。

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一个人砍死一万八千零一名敌人,你甚至可以超越镇督做军帅了。

当然,这实际上是个士兵们连做梦都不会出现的数字。

帝国勋章中,金质勋章本属普通。

只要稍有寸功即可获得。

在帝国战史上,获金质勋章者,远比百人斩多得多。

因此凡因杀敌百人而获金质勋章的战士,通常都会在自己的勋章上刻上一道深深的刀痕,涂上鲜血,以示区别。

衡长顺的胸前,就有这样一枚刀纹金章。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浅水清一看到衡长顺的那枚勋章,就知道这个人厉害到可怕的原因。

凡百人斩者,皆强悍勇猛,死战之士!

这些事,在当兵之初,大家几乎就都知道。

大概也只有雷火这样的莽汉,才会不关心这些了。

“雷火,你可知道咱们铁血镇一共有多少个百人斩吗?”

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摇头。

浅水清伸出两根手指头做了一个交叉:“不会超出十个。”

一万八千正规士兵,再加两千卫队的铁血镇,最终只有不超过十个百人斩,由此可见衡长顺到底有多厉害了。

雷火终于哑火,再说不出半句话来。

好半天,雷火才小心地问道:“那……咱整个暴风军团里,有几个千人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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