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3页)
或四五日或七八日更新一章。
甚至中间的时候一停半年,几次TJ。
前几个月新浪大赛,本来没打算参加,后来见奇侠异志的其他斑竹都参赛了,偶不参加似乎说不过去,便就把这部游戏之作贴了上去,没想到居然入了围,入围的作品便就要交全稿了!
偶也彻底傻眼了。
这部小说当时写了不到七万字,偶就是冒充写完了,最少也要有十万字……于是,偶家黑夜白夜的赶工,赶了十多天,好不容易凑够十万字,跑到新浪一看,人家已经停收了……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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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这么多,不想就这么白放着,于是就去了起点,可没想到啊没想到,起点的水好深啊,加了几个起点的大神群,好多的黑幕不足以外人道。
终于承认自己经验太浅,于是乎灰溜溜地逃走了。
(脸红中)
不过起点也没白混,最起码偶知道了,因为牵扯到版权问题,同人作品现在就算火爆也是没有市场的。
所以理智告诉我,最好将这部作品太监掉!
可这部作品虽然不好,热心读者却不少。
就这样太监掉,偶又有点不忍心……感觉忑对不起你们。
唉,现在严重矛盾中!
而前些天和一些书友的聊天,谈起了同人小说的前途问题,一个书友如是说:同人作者经常会有象大大说的这种尴尬吧,我觉得云飞大若想选择市场,那还是TJ掉这部作品。
同人故事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同人所依附的原著有一帮粉丝——说直接点,她们先是原著的粉丝,而后才有可能是同人的粉丝。
这些粉丝有个特点就是,对同人故事的情节未必多关心在意(当然情节漂亮谁都爱的),她们更爱看的是其中原著角色的一言一行一笑一颦。
所以我觉得写同人作品不适合个人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达到一定程度后),因为原著角色性格已有,假如同人作品刻画得不到位,读者也不会觉得什么,说白了,粉丝们的要求几乎是宽容到马虎。
让我对这部小说也是倍感失望,几乎就想放弃了。
我知道弃坑很不道德,对不起看书的朋友,所以一直在犹豫徘徊,心里也隐隐感觉我这些日子不更新,大家慢慢就会淡忘了这部小说,毕竟现在小说太多了。
我这小说简直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在大家心里稍稍溅起一丝涟漪,便也就很快忘怀了。
没想到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虽然我这些日子忙的像陀螺,但有空的时候还是会到这里看看。
看到大家的留言,我心里又感动,又惭愧,却又不知道如何解释。
干脆就来个闷声发大财。
原来我这部小说虽然写的不咋滴,却还有这么多忠实的书迷。
让我弃坑弃的好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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