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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我来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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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面上的百姓无论是法门弟子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喜欢把法门的图腾“光明火眼”

作为装饰,涂鸦在城市的大街小巷。

这在当时几乎已经成为了秦国的一种底层时尚。

可是这一次他重回秦国,曾经城市里随处可见的光明火眼涂鸦已经无影无踪。

似乎是一夜之间被人铲除殆尽。

这也意味着法眼会在秦国的势力的确已经遭受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剑秋也曾不止一次的见过朝廷的绣衣卫捉拿城市里残存的法门残余。

在没人注意的时候,他也会出手拯救这些同道会友。

幸亏剑秋加入法眼会的时间不长。

因此,秦国的绣衣卫们想破了脑袋也查不出这位来去无踪,法力高强的法门叛党究竟是何方神圣?

就这样,剑秋在长途跋涉了半个月后,终于抵达了西凉城。

此时,已经没有任何语言来形容剑秋的尊容了。

只见他头发蓬乱,胡须戟生。

身上的粗布麻衣又脏又臭。

再加上半个月所经历的高强度劳动。

剑秋穿着的破布麻衣早已经破烂不堪,衣服脊背上还漏出了一个触目惊心的大豁口。

此时此刻,无论任谁,都很难看出,他就是不久前的探春试状元。

大家都把他当做一个活脱脱的叫花子。

可是,剑秋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凭他现在这副尊容,竟然在进入西凉城后,还是给人认了出来。

中午的市集摩肩接踵,剑秋用身上仅剩的铜板买了几个馒头。

吃饱喝足后,正想找个墙根睡一觉。

忽然听到,不远处一声梆子响。

一个声音大声喊道:

“今日上午,官府捣毁乱党法眼会窝点,捕获乱党十二名,与乱党勾结的黑市商人八名!

准备运往西方山脉的粮食六车!

现已人赃并获,按大秦律:入法眼会,并为其服务者当街问斩!

勾结乱党,提供物资者与其同罪!”

百姓们窃窃私语:“快看,又有法眼会的被捉了!”

“走走走,看热闹去。”

“这些天看砍头的都看腻了,我不去,还是回家吧。”

“嗨,又不是砍你,你怕什么?”

“我可得回去看看,这些绣衣卫到处抓人,不分青红皂白。

可别把我家里人给捉走了!

说起来,这法眼会的人大都不是什么坏人。

一个月前,还有法眼会的人在城里施粥,人还不错呢。”

“嘘,你不要命了?这些天绣衣卫抓的就是你这样嘴上没把门的。

随随便便就能治你一个勾结法眼会的罪名。

你可别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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