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伪造录音的技术战 法庭上的声纹鉴定
林远把文件夹夹在腋下,电动车拐进法院地下车库时,轮胎碾过最后一片积水。
他没抬头看那辆停在出口的黑色轿车,也没再回头。
钥匙拔出来,金属边缘硌着掌心,他顺手将u盘塞进领带夹内侧——那里面存着他和张叔所有的沟通录音,原始文件,未剪辑,带时间戳。
开庭前十分钟,他走进第八法庭。
旁听席坐了七八个人,有记者,也有物业公司的老员工。
张叔坐在原告席第一排,看见林远进来,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又缩回手。
林远对他点了下头,把材料摊开。
法官刚宣布进入举证环节,恒正所的代理律师起身,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个录音笔。
“庭上,我方提交一段新证据。”
他声音平稳,“是原告代理律师林远与客户张某某于本月五日的私下谈话录音,内容涉及诱导性索赔,请法庭当庭播放。”
林远没动。
“……只要把事闹大,赔偿至少翻三倍。
媒体一报,法院也得掂量。”
声音确实是他的,语调却平得像读稿,没有呼吸起伏,没有背景音,连他说话时常有的半秒停顿都没有。
旁听席有人低声议论。
记者低头记下“律师煽动闹事”
几个字。
林远站起身,声音不急:“这段录音,我从未参与录制,也不知情。
我申请对音频进行声纹鉴定,确认真实性。”
对方律师立刻反对:“林律师,庭审不是技术实验室。
您质疑证据,却拿不出反证,这是拖延程序。”
林远没看他,转向法官:“《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对关键证据的真实性存在合理怀疑时,应启动技术验证程序。
我方愿意承担全部鉴定费用,并承诺在四十八小时内提交正式报告。”
法官皱眉:“鉴定需要时间,庭审不能无限期推迟。”
“我有比对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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