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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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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亲至疏夫妻

重温杨绛先生《我们仨》。

很奇怪,在有了孩子之后,突然读出了当年完全没有感受到的意趣。

书里写他们在牛津和巴黎读书时的事:切细条的涮羊肉、最远不过到公园的“探险”

、下午时分一起阅读的宁静;写妻子在医院生孩子期间丈夫闯了无数的祸、砸了无数东西,丈夫心里内疚又忐忑,但只要妻子说一句“我会修”

就立即安心;写女儿出生了,爸爸那句“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

欢迎辞;写女儿肠胃不好不能吃白沙枇杷,小女孩很乖地在一边看别人吃,过会儿走过来扯扯妈妈的衣角,“眼边挂着一滴小眼泪”

……还有多年后,六十岁的老人从干校出来,早晨仍记得给妻子做早饭,并得意地说“我会划火柴了”

我在书页的边角随手写上:你们看,孩子们,最简单的形容,却是最美的生活。

——妈妈?2013年2月1日

铅笔头太粗,写不了太多字,其实我本来还想说:看,孩子们,只有生活打动了你自己,你才能记录下打动他人的生活。

还有:这里,这里,这里……这些妈妈信手划下横线的地方,你们的爸爸也是这样的。

还有还有:咚咚,你是我们的女儿,我们都喜欢的;叮叮,你是我们的儿子,我们同样很喜欢你。

以及那几句久远的诗: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至亲至疏,都是夫妻。

杨绛先生写: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

但此后几年来,我们并没有各持异议。

遇事两人一商量,就决定了,也不是全依他,也不是全依我。

我们没有争吵的必要。

先生用一百零一岁的高龄、八十多年的牵念诠释了“永志不渝”

的意义,这个是我们才结婚八年的小夫妻完全不能比的——无论学问还是人品,我们都只有跪地膜拜的份儿。

但那份感觉,至少现在能记住和能拥有的这些感觉是如此相似!

还记得2005年,我二十五岁,研三。

在校结婚的时候,五十多岁的系党总支书记给我讲:婚姻这个事,就是两口子一块儿往山上跑,想要抢山顶上的小红旗,谁先抢到谁说了算,可惜这么多年,我就没抢到过。

他说这话我们都笑了,因为当然不是他脚力不够——老头儿是国家级足球裁判,五十多岁了扛大个儿矿泉水桶爬七楼大气不喘一口,我跟在他身后各种攀爬无力、悲摧欲死——他是真心尊重师母,全方位多渠道360度无死角地尊重。

我和呆哥把老书记的理论延伸了一下,约定这样:谁先发火,谁就抢到小红旗了,另一个人就不许发脾气了,谁违规谁理亏,有理也当没理算。

本来是个理想主义的约定,但有趣的是,这些年还真没吵起来过……或许,灵魂深处,我俩就是两个废柴,看见对方发火便自动畏缩,跟高尚啊文明啊什么的完全没有关系,只是自动地偃旗息鼓。

八年,日子就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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