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均田令细化(第2页)
另一位主事提出难题,“人会老死,户会增减,田如何收回?又如何重新分配?”
细则规定:“露田身死则还,奴婢、牛死亦还,以供再分配。
桑田为永业,可传子孙。
但若户绝,则全部收回。”
“每年由县衙组织一次‘貌阅’和‘团貌’,根据人口变动,调整田亩授还。
新增丁口,次年授田;减少丁口,次年还田。”
“其三,‘垦荒’之策!”
这是扩大耕地面积的关键。
“鼓励百姓垦荒,新垦之地,第一年免全税,第二年免半税,第三年起依常例征收。
所垦之地,可优先计入其家永业田数额。”
“对于组织大规模垦荒有功的官吏或乡绅,予以旌表或奖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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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也是最棘手的,‘限田’与抑制兼并!”
度支郎中语气沉重,“此乃均田之根本,亦最难执行。
豪强势力盘根错节,如何防止其巧取豪夺,化公为私?”
法令变得异常严厉:“严格限制土地买卖!
露田绝对禁止买卖。
桑田等永业田,仅可在‘卖者无力丧葬’或‘迁往宽乡’等极端情况下,经官府审核后方可出售,且优先出售给不足田额之邻亲。”
“严禁豪强倚仗权势,兼并、侵夺民田!
违者,一经查实,田产没官,主犯重惩!”
“地方官吏需严格核查田亩,若有豪强隐匿田产、虚报奴婢数量以多占田者,严惩不贷!
官吏自身若受贿舞弊,与豪强勾结,罪加一等!”
这些细则条款,被反复争论、修改、计算。
户部官员需要测算全国大致可授田亩总数,估算需要授田的丁口数量,评估推行后的赋税收入变化,以及可能遇到的阻力。
巨大的地图被铺开,各地上报的土地状况被用不同颜色的小旗标注出来:哪些是熟田,哪些是荒地,哪些是豪强占据的田庄,哪些地区人地矛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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