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第2页)
“娇娇……”
沈戈声音带着微微颤抖,“我沈戈此生会一直对你好,绝不负你。
若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就告诉我,千万不要一声不响地生气离开,好不好?”
“好。”
林如玉应得十分干脆,“你也是,我哪里不好你就告诉我,不需跟我怄气跑掉。”
沈戈立刻道,“娇娇哪里都好,我定是修了三生,才能娶到你这么好的媳妇。”
林如玉眨了眨眼,“你可能只修了两世,而我是修了三世。”
第一世,她窝囊死在贺炯明刀下,没有去过乌沙镇,自然没能遇到沈戈,根本不知道有他样出色的少年。
第二世,她拖着病体活了十七年。
这一世,她和大福哥杀死了抓捕他们的马头山山匪,避入乌沙镇,才得与沈戈相遇。
沈戈以为林如玉的意思,是她对自己的喜爱,比自己对她的喜爱还多,心中的激动和欢喜已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他的手掌下移,托住她的下巴,隔着桌探身,便要吻上来。
林如玉吓得抬手按住他伸过来的脸,沈戈不满,声音拉得长长的,“娇娇……”
林如玉的手一颤,也想随了他的意,反正她也想与他亲近。
但是不成,“外边有多人,他们……耳聪目明。”
“就一下。”
“你的一下要很久。”
沈戈难受地低吟一声,还是退了回去,小狼狗般可怜巴巴望着自己的肉。
林如玉哪受得了这个,转开眸子轻咳一声,问道,“这次也会有狼群帮忙吗?”
第313章目标是林如玉
听到林如玉提起狼群,沈戈体内咆哮的冲动被怒火压了下去,“不用狼群。
承县骆驼岭附近的狼群已经被杀死或驱赶入深山,这附近应该也没有狼群了。”
沈戈与安王府的人交手,用过三次狼群。
第一次是在一线峡收拾凛冬那帮人,第二次是寻找房大舅父子,第三次是监控安州城外的山林,谨防安王逃脱。
同样一招用了三次,对方再没一点应对之策,就真是傻子了。
林如玉知道狼在沈戈眼里,就是他的朋友。
她抬手盖住沈戈抚摸自己脸颊的手,认真道,“狼的仇,等你攻破骆驼领就能报回来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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